海南省博物馆游客餐饮中心运行管理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终止/废流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青海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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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海南省博物馆游客餐饮中心正常运行,我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海南省博物馆官网发布游客餐饮中心运行管理项目二次比选公告,根据资格审查标准及流程,经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数量未达到最低家数要求,因此本次比选工作出现流标情况。现将比选公告于官网第三次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游客餐饮中心运行管理项目

(二)采购人

海南省博物馆

(三)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526750.00元(含税),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采购服务费用。现因招标项目流标等客观原因,导致本项目仍未确定新的中标人。为确保服务连续性,采购人与原中标单位(2025年度)约定*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的供餐服务由原中标单位(2025年度)继续提供,该服务期间的金额为432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叁仟贰佰伍拾圆整),该笔费用从预算中扣除,由采购人支付给原中标单位(2025年度)。

(四)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项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76号。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本项目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海南省博物馆游客提供早、中餐服务;为海南省博物馆干部职工提供早、中餐及接待餐服务。

三、总体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必须持有食品经营等相关证件,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管理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及安全用电等相关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的食品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开展餐饮服务的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的运行管理方案一并密封且提供承诺函。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付款方式

本次运行管理服务费用分四笔支付,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笔:自合同签订之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和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年度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等额正规发票及银行保函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第一笔运行管理服务费用30%。

第二笔:3月31日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第二笔运行管理服务费用30%。

第三笔:6月30日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第三笔运行管理服务费用30%。

第四笔:9月30日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20日内支付第四笔运行管理服务费用10%。

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与应收款额等额的正式发票。如供应商未交付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此种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因发票未能及时提供而产生的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

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对前三个月的运行管理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以采购人公布的具体考核标准为准,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从下笔预付款中扣除违约金。

合同到期后对运行管理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退还银行保函;如需扣除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凭借银行保函向银行主张索赔。

六、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将方案、报价及上述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一式叁份(所有资料一律盖章并密封好),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海南省博物馆(邮寄费自理),资料封面标题注明“海南省博物馆游客餐饮中心运行管理项目投标书”。

(二)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以本馆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30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76号。

收件人:王工、蔡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无论是否被采纳,响应材料不予退还,投标人均须承担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海南省博物馆组织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认真综合评选,确定后通知被选中单位,并在海南省博物馆官网公示1天,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海南省博物馆所有。参与比选者视为已知悉并接受上述内容。

附件:游客餐饮中心运行管理项目比选文件.doc

海南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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