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润桥-竞争性磋商-翔安体育交流中心智能化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03-25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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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RQ2025-2191

项目名称:翔安体育交流中心智能化项目设计采购采购人: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

代理机构: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磋商提醒

以下内容是以往供应商在参与磋商过程中容易疏忽的情况,为避免不必要的失误,请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中提出的要求,供应商一定要满足要求,否则就将导致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作废或无效。

2、首次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供应商代表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磋商。

3、评分项中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方能得分。如供应商提交的文件中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从而不能得分或被扣分,最终技术或商务分不足规定分数的,将失去参与竞争的机会。

4、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都是关键条款,负偏离或者不符就将导致首次响应文件作废或者无效。供应商最好编制一张★号条款汇总表,避免因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被误认定为没有提供。

5、报价一览表除了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及副本中外,建议多提供一份完全一致的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作为磋商时用。报价一览表应按合同包分别填写,即每个合同包一张报价一览表。

6、为确保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请务必考虑交通拥挤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其他因素,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以供应商在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为准。

7、若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供应商还应确保样品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样品时请务必考虑时间点,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以免给供应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未成交的供应商,须在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自行退回其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走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其保管负责,概不承担样品的遗失或损坏责任。

8、保证金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再次核对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是否正确,是否足额提交保证金,并确保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同时请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另外单独提交一份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以便及时核对保证金到账情况。

9、磋商文件第五章的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磋商代表签字的均应按要求盖章、签字,其他材料若无法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至少要盖骑缝章(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彩页等佐证材料)。

10、为确保响应文件的密封的完好性,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供应商须确保密封的牢固性,响应文件的封口包括文件袋的袋口、袋底及侧边均应按要求进行密封。

11、在二次采购中,沿用之前旧项目响应文件电子版编制新项目的响应文件,却没有更改响应文件编号或响应日期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作废或无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规则、评审标准.........................................................................9

第一节说明............................................................................................................................17

第二节磋商文件....................................................................................................................20

第三节响应文件的编写........................................................................................................21

第四节响应文件的提交........................................................................................................23

第五节磋商内容及磋商程序................................................................................................24

第六节确定成交与签订合同................................................................................................25

第七节询问、质疑与投诉....................................................................................................26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29第四章采购合同(参考格式)...............................................................................................36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39

1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委托,我司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并派授权代表参与磋商。

一、采购编号: RQ2025-2191

二、项目名称: 翔安体育交流中心智能化项目设计采购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服务要求:详见后附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至下

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01室。

(3)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发送邮件至

runqiaozbdl@163.com),联系人:张女土/*开通会员可解锁*。如需邮寄,邮费到付,采

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逾期采购代理机

构将不再接受报名。

(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

将被拒收。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北京时间)。磋

商响应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

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01室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六、磋商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3日之前,

通过书面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八、本项目公告媒体为厦门采购招标网(http://www.xmzf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校园网(https://www.sszx.cn/),项目信息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在相应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

2

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以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九、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类别 磋商保证金 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湾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高科技支行
账号 36*开通会员可解锁*000820 3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464
开户名 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如因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F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张女士

邮编:361000 邮箱:runqiaozbdl@163.com

十一、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万元) 交付期 服务地点
1 翔安体育交流中心智能化项目设计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4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的项目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报价;

2)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对磋商项目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响应,磋商响应文件应完整,包含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所有内容,磋商与成交以整体为单位。

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本须知前附表1的内容是与《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内容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 项目编号:RQ2025-2191项目名称:翔安体育交流中心智能化项目设计采购采购人: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 / 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4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17.4 资格、符合性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的“资格性要求及符合性要求”
4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 11 磋商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1、保证金应以供应商名义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在银行受理单据上标明采购编号,在用途一栏上注明“保证金”等相关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供应商名义现金缴款单等形式提交保证金。3、保证金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的指定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交一份字迹清晰的保证金缴交银行回单等缴交凭证复印件(凭证应清晰注明供应商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保证金金额、采购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退回保证金。除非特殊情况,我司一律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6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纸质文本:①正本1份、副本2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纸质响应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密封提交),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4

、5

7 磋商规则、评审标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8 11
9 22 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初稿发至采购人,且必须于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底单(若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须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本须知前附表2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磋商小组判断供应商的报价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性要求
NO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3 合格的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
2 17.4.1 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供应商代表为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供应商代表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三)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应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五)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

6

、7

资格审查不合格。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六)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特别提示: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4 17.4.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http://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供应商截止评审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拒绝邀请该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性要求
NO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10.1 磋商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磋商响应的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不足的将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
2 17.4.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3)磋商保证金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号的;(4)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报价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分项报价;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9)对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的有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的;(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11)首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2)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13)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14)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有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带“★”号条款汇总表
NO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四、 ★1、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的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规则、评审标准

一、磋商规则

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磋商文件,并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开征集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向报名的每个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使之在平等的条件下参加磋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磋商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受邀参与磋商的资格。

5、磋商小组确定邀请已提交响应文件且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继续参加磋商。未通过的供应商,将不被邀请继续参加磋商。

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根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采用随机抽取或按签到前后顺序的方法确认。磋商代表应带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与磋商和报价,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将视同放弃磋商及二次报价,磋商小组将按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8、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提出重点的磋商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及有关规定,磋商小组与进入磋商程序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轮磋商,如需要进行下一轮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供应商下一轮磋商的时间。

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变动磋商文件;如果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便使每个供应商都有同等机会根据修改后的磋商条件提出新的或修改了的报价。

10、除非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否则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若出现后一次的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则后一次的报价无效,以前一次的报价为准。

11、磋商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澄清、更正等文件、最终报价应予密封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人员,报价部分单独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齐全部响应供应商材料后,统一送达磋商小组。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磋商代表或未按要求参加磋商和最后报价的,视同其放弃磋商及最后报价的权利,磋商小组将以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及首次报价进行评审。

12、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任何

9

一方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3、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但应提交书面声明函,否则磋商小组将以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及首次报价进行评审。

14、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在与磋商小组磋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磋商要求作出最终承诺,最终承诺分为技术商务承诺及最后报价两部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并密封,统一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5、磋商小组首先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技术商务承诺,对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综合评分,评价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评审标准”的规定。

16、磋商小组完成对各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分之后,方可开启最后报价承诺。并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评审,计算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17、磋商小组计算完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之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顺序。

确定候选供应商原则:

A.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技术评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及技术评分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法推荐。

B.(□是/√否)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为2家;

C.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当天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磋商响应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拒绝邀请该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

二、磋商内容

1、技术方案、技术要求的响应、价格因素、服务期。

2、商务响应情况,服务承诺等。

3、合同条款、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因素。

三、磋商评审标准

(一)具体的评审标准

经磋商小组评审,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受邀供应商,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技术评分(满分70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满分分值
1-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设计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有提供项目整体设计服务方案的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明确的设计服 3

10

务人员投入名单及人员资历情况说明、人员分工合作等有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2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进行评价:①有提供重点难点分析的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从本项目业务重点、难点等方面进行梳理与描述,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形的不得分。 3
1-3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情况进行评价:①有提供需求分析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包括编制背景和工作内容方面,对需求理解到位,有体现上述二项内容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形的不得分。 3
1-4 设计合理性: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设计方案合理性进行评价:设计方案符合体育交流中心的功能需求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各子系统的设计科学、合理,须详细列出每个系统模块的功能及科学合理的配置,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得3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3
1-5 技术先进性: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采用先进、成熟的智能化技术,总结和吸收了成功案例经验的,每提供一个成功的案例经验(对成功的案例经验展开介绍说明,突出有利于本项目实施借鉴的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满分3分。未按要求提供案例经验或提供的案例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合的不得分。 3
1-6 系统兼容性: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制定的设计方案中各子系统之间的兼容性进行评价:具有良好的兼容性,有考虑与现有设施的兼容及未来扩展性的得3分;具有良好的兼容性,有考虑与现有设施的兼容,但对未来扩展性考虑不周全的得2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3
1-7 可操作性: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制定的设计方案中各子系统的设计易于操作和维护,有提供详细的操作说明和维护方案的得3分;提供的操作说明和维护方案简单,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3
1-8 安全性: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制定的设计方案中各子系统设计的安全性措 3

11

施进行评价:符合安全规范,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得3分;符合安全规范,但安全防护措施不够完善的得2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1-9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①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制定针对性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有具体质量控制措施,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能够确保服务质量的,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形的不得分。 3
1-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应用系统设计进行评价,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1-1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设施系统设计进行评价,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1-1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设计进行评价,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1-13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机房工程设计进行评价,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1-1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综合管网进行评价,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技术措施合理并满足规范要求,图纸绘制清晰,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1-1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初步勘察报告内容,包含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方案进行评价:对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概述全面到位,内容描述详细的得3分;对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概述基本描述到位,笼统概括描述内容的得2分;对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详细程度有欠缺的、有缺漏、未详细描述内容的得1分;所提供的方案必须与本项目有关,否则不得分。 3
1-1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内容,包括建设的总体网络现状、安全现状,信息化系统的现状与问题方案进行评价:对建设的总体网络现状、安全现状,信息化系统的现状与问题方案全面到位描述内容得3分;对建设的总体网络现状、安全现状,信息化系统的现状与问题方案基本描述到位,笼统概括描述内容的得2分;对建设的总体网络现状、安全现状,信息化系统的现状与问题方案详细程度有欠缺的、有缺漏、未详细描述内容的得1分;所提供的方案必须与本项目有关,否则不得分。 3

12

1-17 供应商具有自适应可变混响检测系统,可根据体育场馆不同使用场景的特性,能够自适应通过采集器实时对体育场进行音频的超清采样、高阶运算、精确校准的三维标准,从而优化现场扩声效果,对最终呈现的音频效果有大幅度提升。同时可以提供一个最佳化的声场状态;系统需通过软件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可实时同步声场数据。供应商须提供自适应系统详细功能及参数资料,提供自适应系统管理软件截图并标识功能原理。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
1-18 供应商具有体育馆场地检测软件或小程序,可解决体育中心篮球馆重要赛事前高空音箱设备的检测难的安全问题,实现使用方通过软件或小程序,可实时检测到高空吊挂的每只扬声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自定义设定当单只扬声器声压级监测到大于设定值的声压级自动反馈数据到平台显示音箱正常工作,当输出声压级低于设定值时软件自动显示为异常并进行颜色警示;软件功能需具备可查看到设备是否正常在线/离线、在线时长、运行温度,可对终端进行操作并自动生成数据记录设备工作情况。供应商须提供以上功能完整的软件界面截图,并标识清楚每项详细功能的软件截图。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
1-19 根据供应商提供方案中的总投资概算进行评价:概算考虑全面得3分;概算基本考虑到位得2分;概算考虑有欠缺的有缺漏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3
1-2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绿色节能措施进行评价:措施合理科学的得3分;措施合理性科学性一般的得2分;措施合理性、科学性有欠缺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 3
1-21 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价: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备智能化专业相关(建筑智能化或电气)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加1分。满分3分。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3
1-22 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价: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的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 2

13

材料不得分。
1-23 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智能化专业其他设计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价:具有建筑智能化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3
1-24 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价:具备建筑或建筑声学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加1分满分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
1-25 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暖通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价:具备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证书,加1分。满分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
1-26 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造价编制负责人情况进行评价: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
1-27 供应商承诺对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2、商务评分(满分20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满分分值
2-1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持证单位名称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不符的不得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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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的不得分。 2
2-3 根据供应商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设计项目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有效证明文件包括:①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②能够证明该项目业绩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备查,如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磋商小组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 3
2-4 供应商近五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设计项目,并得到业主认可(评价意见为满意或优秀或90分以上等好评),每提供一份业主好评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主盖章的好评材料及该项目合同复印件),同一业主单位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2
2-5 供应商近五年以来完成的智能化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奖项,每提供一个奖项,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3
2-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如技术支持、培训等)进行评价: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列出详细的技术支持项及相应的培训服务,有利于项目整体有效实施,服务承诺内容详细完整,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服务承诺内容简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服务承诺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合的不得分。 3
2-7 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快速响应服务情况进行评价:供应商在接到业主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后,承诺在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 2
2-8 安全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服务期内,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并标注对应关系。(2)根据各评委的评分结果,对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分别汇总,进行算术平均,最终计算出各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与商务得分。
3、报价评分(满分10分)
3-1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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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公式: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

说明:供应商后一次的报价如若高于前一次报价的,后一次的报价无

效,以前一次的报价为准予以报价认定。

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报价评分

备注:

1、由于评分主要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若因供应商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只能以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相关商务因素的评审依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审。供应商未明确的,则相关商务评分均取联合体各方该项商务分最低的得分。

4、根据各评委的打分结果,在计算供应商商务、技术综合得分时,对评委的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的打分结果分别汇总,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各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因素得分及商务因素得分。最后根据综合得分公式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个。

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顺序由高到低原则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将被没收磋商保证金,依法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的二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相关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及磋商文件,并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供应商关注。

4、当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递推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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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说明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潜在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6“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7“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1.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响应服务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1.3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3.1.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http://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供应商截止评审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拒绝邀请该供应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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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磋商和报价。(“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或行贿记录。

3.1.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1.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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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1.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1.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1.4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磋商。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除外)。

3.3.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特定条件的,该联合体磋商无效。

3.3.2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涉及资质要求的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并在共同参加磋商协议中明确该内容,未明确此项内容的,该联合体磋商无效。

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承接项目的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参加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加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3.3.4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响应的主体方,即发票的出票方。否则磋商小组将以资质、商务实力较低的一方作为联合体主体方进行评审。

3.3.5未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者未共同签署首次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的,将不视为联合体,磋商小组将以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且完整签署了首次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的一方作为供应商进行评审。

3.3.6联合体各方应当在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协议、磋商书、报价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签署磋商代表姓名。

3.3.7联合体各方均应对其共同的磋商代表授权,并提供有效的授权书。

3.4磋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3.5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磋商行为并作无效磋商处理:

3.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3.5.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5.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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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答疑会、磋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的;

3.5.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5.5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5.6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或者成交;

3.5.7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

3.5.8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5.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5.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5.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5.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5.14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二节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内容及要求

(4)采购合同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附件(若有的话,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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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本磋商文件第6.3条规定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6.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或因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有调整的,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当至少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该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6.4澄清、修改通知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磋商双方均有约束力;澄清、修改通知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部分及内容以前者为准;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不一致,以后一次发出的为准。

第三节 响应文件的编写

7、要求

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正确性,以使其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被作响应无效处理。

7.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采购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8、响应文件语言及单位

8.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详细报价书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5)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6)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7)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8)服务方案

(9)业绩汇总表

(10)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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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2)磋商保证金缴交凭证

10、磋商响应有效期

10.1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磋商响应的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不足的将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

1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1、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11.1保证金

11.1.1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1.1.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向本磋商文件指定的保证金专户缴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要求的保证金。

11.1.3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1.1.4保证金可以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同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还应提供相关到账证明材料。

11.1.5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1.6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出具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1.1.7在成交供应商支付所有采购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并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且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1.1.8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有效期及其后的30个日历日。

11.1.9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1.9.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11.1.9.2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的;

11.1.9.3 成交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1.9.4 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1.1.9.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1.9.6 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效期内,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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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1.1.9.7 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1.1.9.8 因本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1.1.9.9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1.9.10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

11.1.9.11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2采购代理服务费

11.2.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须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于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9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提供可读介质(U盘或光盘)1份,将纸质响应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图纸可用A3幅面纸打印并单独装订(一正二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电子档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2.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2.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

12.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供应商公章。

12.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2.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响应可能被承担不利的评审结果。

12.8供应商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胶装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响应文件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响应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或承担不利的评审结果。

第四节 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提交

1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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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由磋商代表签字。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13.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磋商代表签字。

13.3如响应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第13.1条至13.2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竞争性磋商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3.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3.5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3.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7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3.8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第五节 磋商内容及磋商程序

14、磋商时间

14.1在竞争性磋商要求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磋商(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4.2供应商一般应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并办理签到手续。

15、磋商小组

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的特点及相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6、磋商程序

16.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17、响应文件初审

17.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7.2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17.3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了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4.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所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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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7.4.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所述的符合性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磋商内容

18.1技术方案、技术要求的响应、价格因素、服务期;

18.2商务响应情况,服务承诺等;

18.3合同条款、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因素。

19、磋商要求

19.1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写和递送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应对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做出明确的书面应答。

19.3磋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负有履行责任。

19.4磋商代表所做的承诺与响应文件有不一致的,以磋商代表最后的书面承诺为准。

19.5磋商代表应带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与磋商和报价,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将视同放弃磋商及二次报价,磋商小组将按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0、磋商失败界定

20.1若本项目为货物类或工程类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磋商失败:

(1)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0.2若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磋商失败:

(1)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3)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第六节 确定成交与签订合同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自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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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将未成交通知书发送给未成交的其他供应商。

21.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书,参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3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书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磋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2.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第七节询问、质疑与投诉

23、询问

23.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4、质疑

24.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一次性提出,并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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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24.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4.1.2质疑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原件。

24.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24.2对不符合前文第2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4.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4.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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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4.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4.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4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4.3对符合前文第2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5、投诉

25.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25.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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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翔安体育交流中心智能化项目设计采购。

2、项目地点:翔安体育交流中心。

3、项目规模:本次采购原则上设计概算为1686万元。

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的项目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智能化系统总体规划设计:本项目遵循“结构合理、系统稳定、适当冗余、适度超前”的设计理念;实用性;先进性;可靠性;整体性、相关性、联动性,可扩展性;方案体现渐进性(留有扩展余地,可分步实施);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采用开放的技术标准和标准化的产品,避免系统互联或扩展出现障碍;安全性(人员、设备、系统和信息传递的安全)

(一)翔安体育交流中心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翔安体育交流中心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序号 智能化系统 主要设计内容 投资估算(万元)
1 信息化应用系统 计时记分系统 1、篮球馆配置1套篮球计时记分系统,在两边篮球架上安装24S显示牌,在场边配置2个三面犯规显示屏,同时系统配套篮球比赛大屏显示系统、裁判器、控制手柄、进攻指示器、讯响器、发光体等。2、游泳馆配置1套游泳比赛计时记分系统,游泳馆8个泳道配置出发判断器、触摸板、解码模块、盲表,同时系统配套发令系统、显示软件、游泳成绩处理系统等。 140
2 售验票系统 本系统在场馆入口处设6通道通道闸,售票处设自助售取票机、自助售取票软件系统、2台收银一体机、门票打印机等,同时系统配套管理电脑、报表打印机、售检票服务器、检票设备监控系统、微信公众号选座购票系统、台二维码扫描平台实时验票控制模块、18台手持检票终端等。 60
3 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系统 本系统主要配置光缆、接口箱、配线架,满足电视台电视转播车接入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需求。 60
4 升旗控制系统 篮球馆配置1套升旗控制系统,通过人机交互自动配置机械升降机,实现智能自动升旗操作,同时可自动启动音响系统,同步播放国歌,为比赛发奖时提供升旗服务。 30
5 标准时钟系统 本系统在场馆配置5台指针式时钟、26台单面时钟、19台双面时钟、5台倒计时钟、3台万年历等,提供准确的时间,确保比赛和活动的计时准确性。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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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影像采集回放系统 体育馆配置1套影像采集回放系统,为在比赛和训练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获得即点即播或延时播放的比赛录像或其他的视频信息,为运动员提高运动水平和比赛成绩提供有力的数据参数。 30
7 信息设施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本系统全部按照支持千兆以太网的六类非屏蔽布线系统设计数据应用与语音应用,包括局域网、语音网、智能化专网三大部分。语音总配线架和数据总配线架设在一层弱电机房,数据主干采用12芯室内单模光缆,数据和语音水平端接设备采用24口六类配线架,传输水平系统采用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80
8 信息网络系统 本系统分为局域网与智能化专网,局域网采用双核心双链路设计,核心层与接入层之间采用万兆以太网技术,实现主干万兆千兆到桌面,并配置防火墙等设备。智能化专网采用单核心模式,核心层与接入层之间采用万兆以太网技术,实现主干万兆千兆到智能化终端。 140
9 公共广播系统 本系统采用数字化点对点广播,共配置216只壁挂扬声器、28只室内音柱、26只室外草坪音箱,在赛事期间可播送各种紧急通知或者竞赛信息广播,为体育区提供背景音乐广播,也可以与消防系统联动,在体育场馆出现火灾情况时,自动中断正常广播,转为消防广播。 40
10 信息设施系统 体育馆音视频系统 1、一层会议室视频显示系统配置1台86寸触控一体机,满足会议室视频显示的使用需求。音响扩声系统配置2只会议音箱、功放、会议主机及周边设备等,满足会议扩声、会议讨论的使用需求。2、一层新闻发布厅音响扩声系统配置4只会议音箱、功放及周边设备等,满足新闻发布扩声发言的使用需求。3、3间舞蹈教室+3间体操房视频显示系统:舞蹈教室各配置1块10.75m2室内LED全彩显示屏,满足舞蹈教学视频显示的需求。体操房各配置1台86寸触控一体机,满足体操训练视频显示的需求。音响扩声系统:每间配置2只专业音响、功放、无线麦克风等满足场馆的声音效果,教学扩声的使用需求。4、便携式录播配置2台高清便携式录播主机、2台高清云台摄像机、三脚架等,满足教学过程移动录播的需求。5、篮球馆音响扩声系统配置40只观众席音箱、6只比赛区音箱、2只主席台监听音箱、功放及周边设备等,满足场馆观众席和场地的声音效果,大型体育比赛的开幕式、闭幕式或文艺演出的使用需要。6、乒乓球馆视频显示系统配置4台86寸触控一体机,满足场馆视频显示的需求。音响扩声系统配置8只全频音箱、功放及周边设备等,满足教学扩声使用需求。7、篮球训练馆音响扩声系统配置4只场馆音箱、功放及周边设备等,满足篮球训练及大型会议扩声使用需求。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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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本系统在场馆配置27台LCD显示屏,对前端所有显示屏进行集中控制,通过前端的各类显示屏,让场内人员可以及时了解体育馆内的信息及服务等综合信息。 50
12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本系统共设计1089个点位,监控范围包括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冷水机组、水泵、智能变配电等。 165
13 建筑能效监管系统 本系统配置3台能耗数据采集器,可对建筑的水表、电表等表具进行远程抄读。 20
14 公共安全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 本系统配置一台总线报警主机、一台控制键盘、一个警灯警号9个有线紧急按钮。 5
1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监控范围包括各个场地、通道、地下室出入口等。本系统配置257台枪式摄像机、10台球型摄像机、4台电梯半球摄像机、1套监控中心设备,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为30天。 100
16 公共安全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 本系统包括门禁控制器、人脸刷卡读卡器、单门磁力锁、双门磁力锁、开关按钮。门禁设置在对外出入口、竞赛去出入口等区域,与消防系统联动。 50
17 电子巡更系统 配置6个巡更棒、97个巡更卡、3个人员身份识别卡。巡更点主要布防在地下车库通道、设备机房门口、楼梯口等。 1
18 安全检查系统 安全检查系统配置15套智能安检门、15台手持金属探测器、5台智能安检机,可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100
19 停车场管理系统 本系统配置3套免取卡停车管理系统,包括6台抓拍显示闸机一体机、6个触发雷达、3台出入口控制终端,可对车牌抓拍识别,实现车辆快速通行。 20
20 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 本系统将公共安全系统软件进行集成、包括视频监控、门禁管理、停车场管理、紧急报警、巡更、安检。 20
21 机房工程 网络中心机房 网络中心机房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机房装修、机房配电系统(150KVA一体化UPS)、机房空调系统(40KW列间空调)、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机柜系统、冷通道系统、机房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机房新风系统等。 250
22 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主要建设机房装修、机房配电系统(40KVAUPS)机房空调、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机柜系统、操作台系统、LED条屏等。 40
23 综合管网 原有桥架及管道改造,二装配套拆改等。 50
24 体育馆器材配套支撑系统 配置5台乒乓球发球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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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的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充分考虑系统方案经济性,合理控制项目投资,为采购人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2、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3、供应商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实施过程中,若遇设计规范、政策要求等需对设计施工图进行调整,供应商应负责调整完成,该费用包含在设计总价中。

(三)对设计人员的基本要求

1、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采购人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2、成交供应商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投标响应时的承诺派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应事先向采购人提出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书面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4、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计过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四)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

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现场分部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五)交付成果

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文件

详细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

设备清单及预算文件

设计说明书及相关技术文档

1、设计成果应包括方案设计图纸等内容(电子版)。

2、设计文件要求:

2.1.设计总说明:此项内容包括对整体项目设计构思以及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2.2.整体设计平面图。

2.3.其它能表达方案设计意图的图纸。

设计深度要求:

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及相关行业标准。

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能够指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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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配备、人员资质、设计服务方案、服务项目进度、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等。

2、供应商应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对本项目的理解,提出本项目的详细设计方案。针对本采购项目提出详细具体的服务条款及保证。

3、供应商应提供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配置情况表,并指定专门负责本项目对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智能化专业相关(建筑智能化或电气)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智能化专业其他设计技术人员(具有建筑智能化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建筑或建筑声学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暖通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5、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所作出的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要求等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6、成交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其他文件信息等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本次项目所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并对设计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七)踏勘说明

1、采购人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材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未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到达踏勘地点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踏勘。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视为知悉并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风险。

2、踏勘时间:统一现场集中踏勘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北京时间),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踏勘集合地点:双十中学翔安高中校区大门口集合。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的项目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3、质量要求:设计成果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设计文件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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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条件:按采购人要求,验收合格后并交付成果。

6、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7、验收条款:

1)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采购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等均作为验收依据。

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

3)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履约保证金: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

说明: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按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并交付成果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现金、转账、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

9、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 30% 方案设计提交后,供应商提出申请,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 40% 施工图提交后,提出申请,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提出申请,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4 10%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设计人员提交所有设计资料,供应商提出申请,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10、违约责任

由于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延误,未按时交付设计成果的,每延迟一天扣减合同金额的2‰,设计成果未达到质量要求的,供应商需无偿修改直至合格。

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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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的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供应商必须对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及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拆分报价或不完整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报价。应分别报出单价、小计和总价。

3、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本项目总报价为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方案及项目概算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配合工作(包括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实行所需的调研、数据采集、人员投入)、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及保险费用,交通费(不含车辆购置费用)、办公所需办公设施设备费,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档案整理费用、项目设计方案成果、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总报价中。

五、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六、其他事项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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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但不得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

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

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进行磋商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采购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附表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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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服务商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期

4、服务地点:

5、项目清单:

6、付款方式与条件:

7、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8、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列)

9、验收

(项目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10、质量保证

在服务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违约责任

未按期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

13、违约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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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3.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服务。

13.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4、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5、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 )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其他约定

16.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6.4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维保期满后自动顺延,每次顺延期限为一年,顺延次数不超过两次,合同条款不变,任一方若需终止自动顺延,应该在合同期满或当次合同顺延期满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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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文件可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编制)

(正/副本)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39

目 录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详细报价书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5)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6)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7)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8)服务方案
(9)业绩汇总表
(10)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2)磋商保证金缴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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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1份,副本2份,并提供可读介质(U盘或光盘)1份,将纸质响应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详细报价书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5)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6)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7)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8)服务方案

(9)业绩汇总表

(10)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2)磋商保证金缴交凭证

(13)以 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为 元。

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1、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3、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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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5、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通讯地址:

邮编:

传真号: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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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内容 首次报价(元) 交付期 备注
首次报价金额(小写):首次报价金额(大写):
磋商保证金:
备注:

注意:

1.采购项目有多个合同包的,每个合同包应单独对应一份报价一览表。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43

格式2 详细报价书

2.1 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NO 采购标的项 内容描述 数量 单价金额(元) 报价金额(元)
1
2
3
合计

注意: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44

2.2 服务说明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提供商 数量
详细服务项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45

2.3服务范围清单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服务组成的主要项和关键项的名称、数量、服务提供商地址及单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46

格式3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47

3.2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致:(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48

3.3财务状况报告

致:(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49

3.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50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51

3.6“信用承诺制”要求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2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53

3.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54

3.9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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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56

3.10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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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58

3.1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有的话)

说明:

1、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若在磋商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59

格式4 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条款号 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响应内容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以上★号条款为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供 应商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0

格式5 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分标准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技术评分
1-1
1-2
1-3
1-4
...
商务评分
2-1
2-2
2-3
2-4
...

61

格式6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6.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

(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2

6.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

(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3

格式7 服务方案

7.1服务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写)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4

7.2服务承诺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5

7.3服务人员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拟任岗位 岗位职责 职业证书 职称证书 获奖证书 学历证书

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要求提供人员的有关信息及相应证明(如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等)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6

格式8 业绩汇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业绩佐证材料
中标(成交)公告复印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下填写“有”或“无”)
1
2
3
4
...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7

格式9 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8

格式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磋商采购项目中提交了首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电汇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69

格式11 保证金缴交信息表(请将本信息表单独装在的小信封中)以下虚线框供代理机构审核用,供应商不填写,但申请表的同一页面上须包含虚线框内的内

项目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保证金缴交情况 转出日期:
缴交金额(必填项):其中:合同包1: 元,合同包2: 元(未分合同包或只投一个合同包的不填写该合同包项金额)
转入银行(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退还保证金资料 申请原额无息退还保证金,账户如下:收款单位: (供应商名称)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联系方式 供应商办理保证金联系人:供应商联系电话:
备 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

容,否则无效!

供应商情况:□成交; □未成交; □已缴交保证金但未递交响应文件

审批: 财务审核: 经办人: 合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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