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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地】广东·韶关【项目概况】煤炭、铁矿、焦炭、钢材产品等驳船运输业务,预算金额12720万元【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为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汇率折算)。2、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内河驳船散货运输累计100万吨及以上业绩。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船舶运力不低于11.2万吨(其中符合珠海高栏港航线要求的船舶运力不低于5万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