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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市中远塑料制品厂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杨女士 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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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大溪自然资源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套日用塑料用品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温岭市中远塑料制品厂 |
项目地址 |
大溪镇注塑园区 |
用地面积 |
6183㎡ |
调整内容 |
1、施工图立面调整(详见附件)。 |
附件:
1#联系单修改说明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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