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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编号:320902108N26070007
项目位置: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新同居
项目状态:
交易品种:涉农资金项目
流转方式:
流转期限:--
交易底价:22800.00元
交易面积:0.0平方米
联系方式:张敏(*开通会员可解锁*)
乡镇(街道):黄尖镇
村(社区):新同居
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面积:--
项目描述:黄尖镇新同居委会王家路三中沟南、四中沟北道路维修项目,1.切割破碎路面 2.挖机破碎 3.清除破碎垃圾,清运离场 4.C30混凝土浇筑,要求路面混凝土厚度达18公分;路面需拉毛切缝。5.人工浇筑路面及养护:路面平整度要求小于等于5mm,6.路基整平、压实,路基压实度达92%以上 7.道路施工作业段前后两端全部围挡封闭,围挡上安装警示灯;施工警示牌。(报名前具体维修位置到村核实,项目要求见附件,核实无误后报名。)
项目位置: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新同居
项目四至:--
补充说明:1. 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施工内容;具备履约所需设备、人员及专业能力。2. 全费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须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含社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成品保护、清运、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3. 招标人提供的预算清单仅为估算参考,不构成计价依据。投标人须自行核算工程量及报价,投标即视为已确认全部工作内容及所需费用。未单列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总价中,结算不予增补。4. 投标前须自行踏勘,充分了 解施工条件、周边环境、运输路径、水电接入、地下管线、交叉影响等。报名即视为已踏勘并认可现场条件,后续不得以踏勘疏漏、测算失误、方案调整等理由要求调价、索赔或追加工期。踏勘疏漏造成的成本增加由投标人自负。5. 中标后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价款即为中标价,结算不作调整(除另有约定)。工程变更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擅自增减或改工艺的不予认可,费用自理。6. 不得以人工/物料涨价、资金困难、天气、政策调整等理由要求调价、加价或索赔,否则视为违约。7. 报名人报名时需在镇产权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3000元,项目施工结束后无息返还,项目须按期完工,逾期不签合同或拒不入场的,丧失资格并赔偿招标差价、重新招标费用等。擅自停工或逾期超3天(特殊情况除外),招标人可单方解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价差损失由原中标人全额赔偿。8. 违约引发诉讼、信访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协调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质量问题,须24小时响应维修,拒不维修或维修不合格的,招标人可委托第三方,费用从质保金中扣付,不足部分追偿。9. 中标人承担全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期间所有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及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10. 投标报名即视为已全面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全部条款,中标后不得异议或抗辩。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协商;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项目审查表: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流转期限:--
标段描述:黄尖镇新同居委会王家路三中沟南、四中沟北道路维修项目,1.切割破碎路面 2.挖机破碎 3.清除破碎垃圾,清运离场 4.C30混凝土浇筑,要求路面混凝土厚度达18公分;路面需拉毛切缝。5.人工浇筑路面及养护:路面平整度要求小于等于5mm,6.路基整平、压实,路基压实度达92%以上 7.道路施工作业段前后两端全部围挡封闭,围挡上安装警示灯;施工警示牌。(报名前具体维修位置到村核实,项目要求见附件,核实无误后报名。)
交易面积:0.0
报名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3000.00
交易底价:22800.00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成交人:盐城磊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成交总金额:17237.00元
补充说明:1. 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施工内容;具备履约所需设备、人员及专业能力。2. 全费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须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含社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成品保护、清运、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3. 招标人提供的预算清单仅为估算参考,不构成计价依据。投标人须自行核算工程量及报价,投标即视为已确认全部工作内容及所需费用。未单列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总价中,结算不予增补。4. 投标前须自行踏勘,充分了 解施工条件、周边环境、运输路径、水电接入、地下管线、交叉影响等。报名即视为已踏勘并认可现场条件,后续不得以踏勘疏漏、测算失误、方案调整等理由要求调价、索赔或追加工期。踏勘疏漏造成的成本增加由投标人自负。5. 中标后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价款即为中标价,结算不作调整(除另有约定)。工程变更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擅自增减或改工艺的不予认可,费用自理。6. 不得以人工/物料涨价、资金困难、天气、政策调整等理由要求调价、加价或索赔,否则视为违约。7. 报名人报名时需在镇产权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3000元,项目施工结束后无息返还,项目须按期完工,逾期不签合同或拒不入场的,丧失资格并赔偿招标差价、重新招标费用等。擅自停工或逾期超3天(特殊情况除外),招标人可单方解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价差损失由原中标人全额赔偿。8. 违约引发诉讼、信访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协调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质量问题,须24小时响应维修,拒不维修或维修不合格的,招标人可委托第三方,费用从质保金中扣付,不足部分追偿。9. 中标人承担全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期间所有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及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10. 投标报名即视为已全面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全部条款,中标后不得异议或抗辩。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协商;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单位名称/姓名: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新同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侯春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