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镇昧洋村六组30亩鱼塘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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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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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红镇昧洋村六组30亩鱼塘发包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编号:320922103D25120002

项目位置:盐城市滨海县正红镇昧洋村

项目状态:

交易品种: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

流转方式:

流转期限:2年

交易底价:8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200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刘炯(*开通会员可解锁*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正红镇

村(社区):昧洋村

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面积:30.00亩

项目描述:1:正红镇昧洋村六组30亩鱼塘发包2、承包期限为2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交易底价为800元/年/亩。4、付款方式:一年一付,每年合同签订日前缴清下一年度承包金。5、竞价方式: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价时每次加价幅度为每亩20元的整数倍,应价次数不限,价高者成交。6、报名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7、在承包期间乙方自行投资、经营、看管、收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甲方概不负责,一切由乙方承担。堆塘整理可按种养殖要求进行,如需清理、冲浆的一切机械作业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8、不得破坏防洪堆堤、不得改变用途和硬质建筑确保正常交通。9、如遇国家、集体征收征用或遇政府总体规划,乙方无条件服从,乙方的前期所有投入,甲方概不补偿,但甲方退还乙方所未到期的承包金。10、乙方自行所投入生产经营的所有资产均和甲方无关.待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搬出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并将该塘保持原状归还给甲方,安全责任事宜全部由中标方负责。11、特别说明:在承包期间,承包方不得转包、分包、出租、转租,不得从塘口取土、不得搭建温棚、活动房等设施,不得养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日本对虾等养殖品种,只能用于普通的淡水养殖(养殖项目需提前与正红镇主要领导书面报备,如未报备或实际养殖项目与报备养殖项目不一致,昧洋村村民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重新发包,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项目位置:盐城市滨海县正红镇昧洋村

项目四至:东至:育红排水中心渠 南至: 刘立华农田交界 西至:刘长佑农田交界 北至: 三姓排河南路

补充说明:--

项目审查表: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标段信息

流转期限:2年0月

标段描述:1:正红镇昧洋村六组30亩鱼塘发包2、承包期限为2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交易底价为800元/年/亩。4、付款方式:一年一付,每年合同签订日前缴清下一年度承包金。5、竞价方式: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价时每次加价幅度为每亩20元的整数倍,应价次数不限,价高者成交。6、报名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7、在承包期间乙方自行投资、经营、看管、收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甲方概不负责,一切由乙方承担。堆塘整理可按种养殖要求进行,如需清理、冲浆的一切机械作业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8、不得破坏防洪堆堤、不得改变用途和硬质建筑确保正常交通。9、如遇国家、集体征收征用或遇政府总体规划,乙方无条件服从,乙方的前期所有投入,甲方概不补偿,但甲方退还乙方所未到期的承包金。10、乙方自行所投入生产经营的所有资产均和甲方无关.待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搬出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并将该塘保持原状归还给甲方,安全责任事宜全部由中标方负责。11、特别说明:在承包期间,承包方不得转包、分包、出租、转租,不得从塘口取土、不得搭建温棚、活动房等设施,不得养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日本对虾等养殖品种,只能用于普通的淡水养殖(养殖项目需提前与正红镇主要领导书面报备,如未报备或实际养殖项目与报备养殖项目不一致,昧洋村村民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重新发包,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交易面积:30.0000亩

报名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1000.00

交易底价:800.00

成交缴款方式: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成交人:--

成交日期:--

成交总金额:0.00元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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