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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康宁街临街旧楼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康宁街临街旧楼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4.2.2资信(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设计业绩获奖中
| 设计业绩获奖 |
9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设计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承接的项目获得过建筑工程设计奖项:国家级的每项得9分,省级的每项得6分,地级市的每项得3分;奖项最多计2项,本项最多得9分。 备注:获奖证书以国家级、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为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按最高项得分,不重复计分;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提供不全或没提供的不得分。 |
修改为
| 设计业绩获奖 |
9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设计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承接的项目获得过建筑工程设计奖项:国家级的每项得9分,省级的每项得6分,地级市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备注:获奖证书以国家级、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为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按最高项得分,不重复计分;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提供不全或没提供的不得分。 |
二、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澄清内容的地方相应更正,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