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环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7-21
发布于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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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环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20万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无为市发改委备案文件(无发改备字〔2025〕368号),该项目位于无为市福渡镇石碑行政村,新增一条混凝土路面砖生产线,新增配料机、搅拌机、水泥罐等设备,建设年产20万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砖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运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车辆冲洗废水同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投料粉尘、搅拌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标准。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砖屑、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砖中未固化的不合格砖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已固化的不合格砖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开工前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维护、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请福渡镇政府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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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福渡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股、室、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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