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资审
发布时间:
2026-09-09
发布于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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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蓝发改审发[2025]16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昌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蓝田县城区11条不同长度的道路,合计长度17638米,共计718盏路灯进行智能化改造,包括更换灯杆和照明器具,新增单灯控制器;通过将智能设备接入蓝田县城区现有智慧照明平台,实现道路照明的智慧管控。;

2.2 项目地点:蓝田县城区长坪路、滨河西路、县门街。;

2.3 项目投资总额:212213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1223506KgbJF9ES0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申请人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均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记并可查询; 3.4.5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及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3.4.6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书面承诺书。 3.4.7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3.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3.4.9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www.xa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地点为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蓝田县城区照明设施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请各申请人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办事指南-操作指南,如有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1)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提出异议的方式:按照《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联系人:闫武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半坡电厂东路微火企业五楼506室、邮编:710038、邮箱:30689969@qq.com、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评标方式为暗标盲评及远程异地。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昌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北街26号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电厂东路306号微火孵化基地五层506室
联系人: 梁晓卫 联系人: 闫武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陕西蓝田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城区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西安浐灞一路支行
账号: 27*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4811 账号: 261*开通会员可解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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