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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6年服务器及配件集采项目(SITC项目编号:2206084122)的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
一、招标条件
本2025-2026年服务器及配件集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和上海上证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79.828647万元(含税),其中包件1:鲲鹏服务器最高投标限价
为5233.686015万元(含税),包件2:海光服务器最高投标限价为4846.142632万元(含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鲲鹏服务器;
(002)海光服务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鲲鹏服务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
况的行业,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法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同一集团自身、或
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含重整)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自觉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审计活
动。投标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记录;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销售代表在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时存在行贿等违反廉洁要求的
记录;
(4)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
(5)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本项目的授权代
表;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中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一般员工,其本人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创始人、股东、任(兼)职人员、顾问、本项目授权代表;
(7)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中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一般员工,以上类型离职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本项目的授
权代表。
3.投标人须如实填报《离职人员信息披露表》和《离职人员近亲属信息披露表》。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
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以避免招标人
因此遭到指控或遭受损失。
5.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还应与招标人签
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文件规定或允许的制造商提供货物及服务不视为分包)。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分支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或分支机构,不
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应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基础资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8.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以及非上海证券交易所不良供应商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
注:
1.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正本投标文件中均应为加盖公章。
2.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均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002 海光服务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
况的行业,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法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同一集团自身、或
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含重整)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自觉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审计活
动。投标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记录;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销售代表在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时存在行贿等违反廉洁要求的
记录;
(4)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
(5)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本项目的授权代
表;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中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一般员工,其本人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创始人、股东、任(兼)职人员、顾问、本项目授权代表;
(7)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中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一般员工,以上类型离职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本项目的授
权代表。
3.投标人须如实填报《离职人员信息披露表》和《离职人员近亲属信息披露表》。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
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以避免招标人
因此遭到指控或遭受损失。
5.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还应与招标人签
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文件规定或允许的制造商提供货物及服务不视为分包)。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分支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或分支机构,不
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应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基础资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8.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以及非上海证券交易所不良供应商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
注:
1.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正本投标文件中均应为加盖公章。
2.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均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0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上述获取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并在
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
程。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标书费电子发票系统将发送到潜在投标人领购招标文件时填写
的电子邮箱。供应商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并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
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
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4会议室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4会议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2025-2026年服务器及配件采购统筹了2025、2026两个预算年度上交所及下属公司多个项目的服务器采购事项,两个包
件约千余台服务器,目标是服务器资源的集中化管理,提升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需求一览表和
技术规格)
2.交货/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交付(服务)期限:
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招标人可通过供货订单进行采购;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停止分配订单;合同终止时间,以已完成分配的所有订单执行完毕为准。
投标人应当按照产品质保期间为招标人所采购产品提供质保服务。投标人应于订单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该订单项下的设备交
付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到货初步验收。
4.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上限为含税10500万元(含税)。
5.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79.828647万元(含税),其中包
件1:鲲鹏服务器最高投标限价为5233.686015万元(含税),包件2:海光服务器最高投标限价为4846.142632万元(含税)。
本项目除上述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外,还有各整单、各型号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各整单、各型号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所投的报价均不得高于上述对应内容的最高投标限价(含分项),若超过任一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
7.本项目核心产品:分类为主机的设备。
8.本次招标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 最低有效投标人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两个包件不可兼投,投标人只能选择1个包件投标。单一包件中所投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一家投标人。
若该包件有效投标人为3个时,则该包件中标人数量为1个;若该包件有效投标人≥4个,则该包件中标人数量为2个。
中标候选人合同份额分配规则:
(1)各包件中标人数量为1个,则该包件所有订单由中标人全部承接;
(2)各包件中标人数量为2个,则:
1)若第一名投标总价不高于第二名,则在后续项目分配中,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可承担不少于合同周期内可分配金额70%金
额的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可承担不高于合同周期内可分配金额30%金额的项目;
2)若第一名投标总价高于第二名,则在后续项目分配中,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可承担不高于合同周期内可分配金额65%金额
的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可承担不少于合同周期内可分配金额35%金额的项目。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二)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平
台www.shabidding.com”发布,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2.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
4.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文件异议的提出方式:发送异议函的盖章件pdf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鲍琦、金皓晟、苏杰飞
电 子 邮
件:baoqi@shabidding.com、jinhaosheng@shabidding.com、sujiefei@shabidding.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纪检办公室,管理部门为上海上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座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海上证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龙沪路399号M2A-314室、上海市浦东
新区龙沪路399号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鲍琦、金皓晟、苏杰飞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baoqi@shabidding.com、jinhaosheng@shabidding.com、sujiefei@shabidding.com
附件 保密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以下简称“承诺人”)拟参加(项目名称)(以下合称为“本项目”)的投标,特出具本保密承诺函。
1.本承诺函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为进行本次招投标,以任何媒介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提供
给承诺人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清单、文件拷贝、图纸、政策信息及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任何数据等。
2.承诺人保证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的期间,
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2.1承诺人保证对保密信息妥善保管,仅为完成本次招投标之目的而正当使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保密信息做
出任何其他目的的披露、使用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泄露、扩散,向各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
联网、论坛等)和公开场合透露或公布等。
2.2 承诺人保证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一样的勤勉职责保护招标人的保密信息,并且只将保密信息披露
给确有必要知晓该信息的承诺人的雇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且该等人士已事先同意受本承诺函条款的约束。
2.3 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承诺人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1.被没收投标保证金。2.按本项目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金。3.按对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本承诺函或保密信息的披露未做出任何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的规定或做出任何该等暗示,也不得解释为招标人有义务向承诺人
提供信息。
4.本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解释,并且承诺人已经为出具本承诺函获得一切必要授权。
5.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
承诺人(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