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JNSZ2501637-01SGGH
| 项目名称: | 谷里街道市政雨污水管网整改修复工程-牛首大道等35条道路雨污水管网整改修复工程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00
(一)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修改为:无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修改为: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行贿评委或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8 其他”其中第十五条内容删除
(四)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2.1 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第1条”修改为:1、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涨、跌幅度在5%之内时的风险;非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2.1 合同价格形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第③条”修改为:③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建筑材料价格涨价或下降情况,承包人必须及时向发包人提交报告并备案。若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调整办法如下:
A、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涨、跌幅度在5%之内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B、材料差价按实际施工周期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①上涨超出风险幅度时,差价(正值)=【计算周期内可调材料加权平均价格-基期价格×(1+5%)】×计算周期内实际使用数量;
②下跌超出风险幅度时,差价(负值)=【计算周期内可调材料加权平均价格-基期价格×(1-5%)】×计算周期内实际使用数量。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计算公式中的材料价格为除税价;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计算公式中的材料价格为含税价。
C、材料价格的调整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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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