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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永兴县智慧停车城区 公共停车场(一期)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 EPC 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湘发改法规规(2025]521 号)规 定,拟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含)全面启用新信用,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全省统一的信用 评价结果,否则会影响项目正常招投标活动。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 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 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 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龙山路10号;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146号
联 系 人: 李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 ਜੋਸ 址:湖南省 | 柳州市 · 北湖区 · 五岭大道府前华厦 | 栋四楼 联 系 人:龙虎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ਸੀ 电子邮件:19621455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