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答疑澄清通知(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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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湖南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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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答疑澄清通知(第02号)

(招标编号:HNXY-YYZB-202509)

一、内容:

详见附件

延期开标:*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县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址:南县南洲镇南洲西路 地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56号包装大厦B座1207 地

联 系 人: 陈依琦(项目负责人)、黄朝晖、彭娜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hnxyz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答疑澄清通知(第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 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 ,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次澄清与答疑公告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间题1、业绩应用领域限定过窄,构成不合理排斥。招标文件将业绩限定为 "农田建设项目"业绩,而排除了在"林业项目"中应用的相关业绩。无论是农田 还是林业用地,施用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的核心目的都是改良土壤,提升地力 ,促进植物生长。其产品性能,施用技术,效果评价具有高度的相通性和可借 鉴性。林业项目(如国土绿化试点,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等)中大规模, 规范化的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应用,同样能有效证明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稳定性, 大规模供应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和项目履约能力。将林业项目业绩排除在外, 无充分理由地缩小了合格投标人的范围,构成了对在林业领域有丰富经验和优 秀业绩的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排斥,违反了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4款入围业 绩要求"修改为:近5年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756.86万元的有机肥采购。

问题2、入围要求的业绩产品与招标产品标准不一致,存在不合理限制。招 标文件采购的产品为"生物有机肥",执行标准为《NY884-2012生物有机肥》。 然而,在资格条件中,却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机肥"(执行标准为《NY/T525-2021有机肥料》)的业绩。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4款入围业 绩要求"修改见本答疑澄清通知中问题一答复,类似业绩中未对执行标准进行 要求。

间题3、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执行标准为《NY884-

2012生物有机肥》。根据此行业标准,生物有机肥的强制技术指标主要为"有效 活菌数","有机质含量"和"水分"等,并未对氮,磷,钾(总养分)含量作出强制要 求或设定具体下限值。然而,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表03分类分项工程量 清单计价表中,却明确要求产品的"氮磷钾总含量5%",肥料登记证。而在招标

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条"技术性能指标"中并未对氮磷钾总含量作要求。导 致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与工程量清单内技术标准自相矛盾,而且生物有机肥的肥 料登记证也无法体现氮磷钾总含量。

答: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对氮磷钾总含 量不作要求。相对应删除工程量清单子目项目名称中包含的"氮磷钾总含量5%" ,工程量清单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具体以澄清文件为准。

(1)招标人:南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址:南县南洲镇南洲西路 力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长沙市韶山北路356号包装大厦B座1207房 地 项目负责人:陈依琦 项目组其他成员:彭娜、黄朝晖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行政监督部门:南县农业农村局

址:南县南洲镇南洲西路 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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