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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西渡高新区公园北路(海英大道-清江路)新建工程项目(西渡高新区公园北
路一期(洪山路-培园北路)新建工程) 澄清答疑及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NHY-202511ZJ-0459)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衙阳西渡 高新区公园北路(海英大道-清江路)新建工程项目(西渡高新区公园北路一期(洪山路-培园 北路)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提问 1 :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中作出如下描述:出现工 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我司认为与政策不符,请发包人按政策执行。1、《关 于印发 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
(2020) 56 号)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简称"国家计价规范") 均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发包人负责。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3条中明 确本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 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量清单缺陷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应按照 承包人实际完成合同工程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和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调整。 请招标人按政 策文件规定执行。
回复:合同专用条款 1.13款已作修改,详见答疑文件。
提问 2 : 1、根据招标文件内容:"3. 技术部分 2"人员、设备、资源调度效能及经验"说 明"。请问,若我公司注册地在湖南省内,但不在项目所在地同一市(州)。不提供项目所在 市(州)类似业绩,是否视为"须跨市(州)城调度"范畴?请明确回复。 2、如在当地有设 立分公司,是否属于无须跨区域调度?
回复:按招标文件和《关于在"机器管招投标""综合评标法中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评审因 素增加智能评审功能的通知》执行。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更。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
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 址:衡阳县西渡镇开福北路与东升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曹桂雄(项目负责人)、李毛毛、肖海军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29801416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