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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智能化工程(暂估价)资 格预审澄清答疑公告
内容: f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1601 地 -
联 系 人:辛女士
ロ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 周婷、刘欣鑫、赵昕宇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郎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智能化工程(暂 估价)资格预审申请人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公告的规定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 6日17:00)截止。本澄清答疑文件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资格 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有不一 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文件为准,其余内容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主要类型(专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7 5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如为总包合同,其中建筑智能化工程 金额不少于3750万元;"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中承担电子与智能化 工程施工任务成员近3年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750万元的建筑 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如为总包合同,其中建筑智能化工程金额不少于37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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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中"1项目概况-1.2.3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明确说明"其中通信部分(室分系统、无线对讲系统)"; 而同在中:"1项目概况-
1.4招标范围"章节中,描述为"本项目智能化专业工程包含综合布线系统 、移动(含5G)室内信号覆盖系统、语音通话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全光网 络)、校园WIFI覆盖系统、校园公共广播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
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车位引导 系统、会议系统、紧急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无线 对讲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弱电桥架工程、室外弱电管网系统、弱电抗震 支架、弱电机房工程、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动环监控 系统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和清单;"同时,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为"(1)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故依据上述情况,是否可以认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专业划分对应关系为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专业施工内容为语音 通话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全光网络)、校园WIFI覆盖系统校园公共厂播 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校园一卡通 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会议系统紧急报警系统、电子巡 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弱电桥架工程、室外弱电管 网系统、弱电抗震支架、弱电机房工程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筑设备监控 系统及动环监控系统等
(2)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专业施工内容为"移 动(含 5G)室内信号覆盖系统、无线对讲系统"。
(3)相应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条"共同投标协议"中关于"4、 联合体各方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 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100%)如针对上述要求,假如联合体主 体方负责智能化部分,配合方负责通信部分,各自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
由联合体双方自行协商填报还是必须按照上述子系统的预算金额严格区 分?请予以澄清说明。
回复:联合体各方工作量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协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 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问题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中"2. 资格要求-2.7 其他要求"中要求的: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 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 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并提供通信施工部分人员按行政 主管部门要求、法律法规配备的承诺。如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等级 通信工程相应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承诺在项目实施时配备通信 工程相应等级注册建造师。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 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该部分内容所涉及的"投标函",在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中并未给出文件模板,请予以澄清说明。
问题3、请问本项目投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各岗位人员需要在湖 南本地备案吗?还是只需施工企业完成入湘备案即可?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 间)、资格预审时间均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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