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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中心药房建设及重点中心乡镇
卫生院建设项目)一期一淳口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NCS-202510ZJ-11330101)
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中心药房建设及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 项目)一期一淳口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 11月29日 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对投标 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 1:项目为评定分离中的票决法项目,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评定分离细则如何确定中标 人,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请提供详细的评定分离细则。
回复 1: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3: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问题 2:履约保证金数额:在须知前附表中和专用合同条款中不一致,须知前附表中约定为 保函、8%,合同中约定为基本户现金转账、金额未明确,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 2: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8%。 问题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瓷款 12.4 工程选度款支付: 本项目按进度付款,具体支付方式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价款结算相关条款规定 或本项目的上级资金拨付要求执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需明确进度款、结算款支付比例, 请问浏阳市最新价款结算的具体规定或上级资金拨付要求是什么?请明确。
回复 3:本项目按进度付款,具体支付方式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价款结算相关 条款规定执行。按终审金额提取 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工程质量问 题目无经济法律纠纷不计息退还。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 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 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 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 浏阳市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刘阳市淳口镇
联 系 人: 聂旭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811814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袁孟晗(项目负责人)、黎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4599225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表参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770 x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