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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捞刀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三期)澄清答疑
内容: í
具体内容附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鑫利家园小区5号栋第4层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326814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易龙、危果、吴春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497416039@qq.com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捞刀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捞刀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三期)已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 潜在投标人提问进行统一答疑澄清。
一、答疑澄清
问题1:请问本项目的资格入围业绩、评审加分业绩是否为排水工程业绩即 可,体现污水或雨水或中水管道直径的即符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请明确!
问题2:1、本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并未涉及中水管道的施工内容,而企业类 似工程业绩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业绩指标需要污水及中水管道管径 ,请问是否污水管道业绩也符合本项目要求?
2、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均未体现污水及中水管道的直径,请问是 否可以提供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或竣工图来作为业绩指标证明依据 ?
问题3:1. 加分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 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米的业绩,施工资格及加分业绩要求所指的污水及中水管 道,请问雨水管道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管道要求?请明确!
2. 请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网查截图均未体现管径数据 的,能否提供业绩的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的资料作为管径满足加分要求的证 明资料?
问题4:1、招标文件资格及加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是市政公用工程污水 及中水管道直径,请问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管道要求? 2、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中未体现管道直径的,是否可 以提供清单图纸等作为该业绩证明的佐证材料?
回复问题1-
4:"污水及中水管道"为系统业绩牵引默认描述,招标人无法更改描述,投标 业绩体现污水或雨水或中水管道直径的即符合本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要求范围。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 、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均无法体现出类似业绩所要求的竣工验 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 经理)信息等内容的,投标人还可提供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 的资料的复印件:提供经甲方盖章的竣工图(能证明符合本项目业绩指标要求 的部分复印件)。
问题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E. 21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计价表"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有金额,请问投标是否需要对 各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进行控制?
回复问题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E. 21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 目费计价表"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费率 计取。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上答疑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 本公告为准;具体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答疑澄清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查阅,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 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等)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 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