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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MB1E6642620256002
二、合同名称: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各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合同(二包)
三、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5--104
四、项目名称: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各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阿勒泰市交通路40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青河县极速汽车修理厂
地 址:新疆阿勒泰青河县青河镇北西街77号(彩钢板房一间)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各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313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二包)为青河大队提供单位车辆维修及保养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车型的日常维修保养、换件、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缮、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轮胎更换(新胎采买、季节性冬夏轮胎更换)等。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所有车辆维修所需配件要求均为对应车型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 品,机油、轮胎等非配件类产品要求出厂时间不超过6个月;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维修保养服务完成期限、实施维修保养所需资料等其他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成交供应商第一年服务和诚信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视情决定是否续签)服务标准:维修保养等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配件及产品,其质保期限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小修10000公里、中修30000公里、大修50000公里),维修期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2.合同金额(元):313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青河车辆二包维修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