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于医保大数据的基金监测体系构建与医保支付改革对常见病结算影响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17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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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XJXSJ-2025(ZC)-298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于医保大数据的基金监测体系构建与医保支付改革对常见病结算影响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新疆轩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厦门路16号D-655室 谈判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元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于医保大数据的基金监测体系构建与医保支付改革对常见病结算影响研究”项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于医保大数据的基金监测体系构建与医保支付改革对常见病结算影响研究”项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于医保大数据的基金监测体系构建与医保支付改革对常见病结算影响研究”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5个工作日提交工作方案,6个月内提交技术服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即视为本次服务项目服务期结束。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连翎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晶,熊文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以成交价格为基准,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由成交供应商向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俊瑀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于医保大数据的基金监测体系构建与医保支付改革对常见病结算影响研究”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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