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供电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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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供电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刚刚 招标公告-公告 竞争性磋商 辽宁 - 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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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供电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0-13184

项目名称: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供电及 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概况:

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供电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范围:

1.学校食堂室内装修工程

1.1食堂整体室内基础装修相关改造与优化,覆盖就餐区、操作间等全部功能区域;

1.2食堂室内功能布局调整及配套设施适配改造;

1.3食堂内排风、给排水接口、消防设施等与装修相关的配套整合优化。

2.学校室外管网给排水工程

2.1校园室外给水管网整体检测、更新及新增延伸建设;

2.2校园室外排水管网(含雨水、污水)检修、升级及配套设施完善;

2.3室外给排水管网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标识及周边环境恢复。

3.食堂综合楼给排水工程

3.1食堂综合楼室内给水系统全区域排查、更新及压力优化;

3.2食堂综合楼室内排水系统(含卫生间、厨房、屋面)检修、更换及降噪处理;

3.3食堂综合楼重点区域(操作间、卫生间、屋面)防水及防渗漏相关改造。

4.学校外网电气工程

4.1校园室外高低压供电线路检测、更新及新增铺设;

4.2室外配电设施(配电箱、配电柜、变压器等)更新、扩容及维护;

4.3校园室外公共区域(道路、广场、绿化带)照明系统更新、增设及智能控制改造。

5.食堂及教学楼改造电气工程

5.1食堂、教学楼室内配电系统(线路、配电箱、开关等)全面排查、更新及扩容;

5.2食堂、教学楼室内照明系统(含日常照明、应急照明)更新、优化及功能升级;

5.3食堂、教学楼消防电气配套系统(报警、联动、广播等)铺设、安装及调试;

5.4食堂专用厨房电器、教学楼多媒体设备等专用电气设施的供电适配改造。

二、保修期限:保质期1年。

三、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

七、《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图纸》详见附件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供应商须同时具有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如果资质单一可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 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4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4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4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区渤海路5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05/EVwCT5sB8JITibH4AlT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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