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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钟前 合同验收-合同 黑龙江 - 哈尔滨市 - 通河县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通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 ||
| 省份/直辖市 | 黑龙江 | 地区 | 哈尔滨市 - 通河县 |
| 采购单位 | 通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 联系方式 | |
| 所含内容 | 消防招标 | ||
成交信息
| 成交单位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 成交金额 | 8.389万 |
| 联系方式 | |||
正文
导出pdf一、合同编号:KC-2*开通会员可解锁*0-185499
二、合同名称:KC-2*开通会员可解锁*0-185499
三、项目编号:ZJXD-202512-230128-062671
四、项目名称:通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通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通河县岔林河大街91号
联系方式: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供应商(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悦山国际M栋18层1号至12号
联系方式: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83,894.16 | ¥83,894.16 | 通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名下18台机动车保险生效后完成验收。 |
合同金额: 83,894.16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叁仟捌佰玖拾肆元壹角陆分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通河县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b5483aed921d3bb0316c4ad2d74963b8.pdf
通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30/DhXg_JoBJ4i9JSOweazN.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