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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19:50
招标项目名称:石碣镇产业园周边人行道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石碣镇产业园周边人行道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评标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19:50
(1)工程名称:石碣镇产业园周边人行道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东莞市石碣镇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人:东莞市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
(5)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共含6条道路的人行道,包括崇焕路、庆丰路、民丰路、刘沙北路、刘沙南路、东风北路;改造总长度约17.22km,最大排水管径为DN1000,改造人行道铺装以及完善非机动车道、完善给排水设施、智慧路灯、交通安全设施、治安监控、机动车充电桩与非机动车充电桩等有关市政配套设施。其中(1)崇焕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北王路,东至东风南路,道路改造全长5.39km,现状人行道宽度3~9m;(2)庆丰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呈东西走向,分为两段。第一段西起石碣镇界,东至星光路,道路改造全长3.73km,现状人行道宽度3~9m;第二段西起丹桂路,东至银河北路,道路改造全长1.09km,现状人行道宽度2.1~5m;(3)民丰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银河北路,东至广九铁路,道路改造全长1.59km,现状人行道宽度2.8~4.1m;(4)刘沙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庆丰路,北接沿江西路,道路改造全长约2.28km,现状人行道宽度3~8m;(5)刘沙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滨江中路,北接崇焕路,道路改造全长1.46km,现状人行道宽度3.5~10m;(6)东风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庆丰路,北接祥兴路,道路改造全长1.69km,现状人行道宽度6.5m;(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5606640.63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石碣镇产业园周边人行道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开标:
1、*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召开投标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17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共3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9家,未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提出异议时间截止,未收到投标人提出异议。
5、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7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当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大于15家时,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在12到15之间的正整数中抽取一个整数作为本工程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经现场抽取球号为12,入围投标人数量Q为12。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技术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导入筛选系统。
8、投标会到场各方均无异议。
(1)评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4)。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单位)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碣分局(监督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3 |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4 |
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 |
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6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 |
重庆荣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 |
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 |
中深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 |
四川中宇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
技术标部分: 无。
商务标部分: 无。
价格标部分: 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如下: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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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
服务期限(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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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40分)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或分值区间 |
备注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分 |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分 |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评审内容: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分 |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分 |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分 |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分 |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分 |
|
9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分 |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宜大于 200 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5 分。 |
||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1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4分 |
投标人自 2020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接过的工程类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 4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2)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4分。 (3)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 协会(或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 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3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每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 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截污管网工程、雨污分流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等;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③合同金额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扫描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 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总价为准,以牵头人或成员单位参建的业绩均认可。 |
3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3分 |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 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1 分) 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造价负责人:(1 分) 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投标人价格得分;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0.5)取值区间为[0.5,1]。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1 |
投标单位1 |
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26.91 |
通过 |
7 |
通过 |
49.79 |
83.70 |
|
2 |
投标单位2 |
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36.97 |
通过 |
10 |
通过 |
49.95 |
96.92 |
2 |
3 |
投标单位3 |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27.69 |
通过 |
10 |
通过 |
49.85 |
87.54 |
|
4 |
投标单位4 |
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36.76 |
通过 |
8 |
通过 |
49.95 |
94.71 |
3 |
5 |
投标单位5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29 |
通过 |
9 |
通过 |
49.93 |
87.93 |
|
6 |
投标单位6 |
中深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6.95 |
通过 |
6 |
通过 |
49.94 |
82.89 |
|
7 |
投标单位7 |
四川中宇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27.16 |
通过 |
8 |
通过 |
49.83 |
84.99 |
|
8 |
投标单位8 |
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7.6 |
通过 |
10 |
通过 |
49.87 |
87.47 |
|
9 |
投标单位9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9.1 |
通过 |
4 |
通过 |
49.99 |
83.09 |
|
10 |
投标单位10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37.14 |
通过 |
10 |
通过 |
49.83 |
96.97 |
1 |
11 |
投标单位11 |
重庆荣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28.87 |
通过 |
6 |
通过 |
49.59 |
84.46 |
|
12 |
投标单位12 |
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27.87 |
通过 |
7 |
通过 |
50 |
84.87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3 |
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 |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6 |
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7 |
四川中宇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
8 |
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 |
重庆荣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 |
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 |
中深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附件详见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