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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人士教育基地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人士教育基地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人士教育基地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
公示标题: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人士教育基地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44:51
| 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56031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人士教育基地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人士教育基地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人士教育基地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 |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人士教育基地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效验码外)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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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 1 | 广东茂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147633 | 7179380.58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天内完成施工。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德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2 | 广州力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36059M | 7140106.97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天内完成施工。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云志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3 |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97174A | 7204697.92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天内完成施工。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华伟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4 | 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 9*开通会员可解锁*30633G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天内完成施工。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观宁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大道99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单基平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