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元创新能源汽车智慧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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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宜宾市翠屏区元创新能源汽车智慧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结果

四宜宾市翠屏区元创新能源汽车智慧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征求意见公告,至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收到了5条提出的反馈意见,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招标文件调整如下:

1.招标公告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

调整为: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2. 评标办法前附表 类似业绩要求:

监理业绩(11分):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项要求的业绩得5分,在此基础上,近3年(2022年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一个已完成的项目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已完成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修改为:

监理业绩(11分):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项要求的业绩得5分,在此基础上,近3年(2022年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项目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协议书;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经开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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