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源县2025年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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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新疆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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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新源县2025年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犁州新源县2025年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已由 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发改综字[2025]25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伊犁州新源县2025年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源县

2.1.2建设规模:改造DN600的净水工艺管道约1000m,砼砌块阀门井约20座;改造沉淀池、滤池DN600排泥水管道约800m,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约40座;改造加药间DN50管道约400m;改造5万m³/d水厂构筑物外排水DN100管网约100m,管网地貌恢复约29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

2.1.3 总投资额:15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308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项目经理一致(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同时本工程项目经理如为疆外企业必须在进疆报送名册中备案,企业及人员必须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2 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2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市政施工总承包或者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具体指标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建设内容包含给水),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以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近三年度(指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7、其他人员要求:须提供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表。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标准员:须具有标准员岗位证;机械员: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劳务员:须具有劳务员岗位证;预算人员提供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应是本单位注册的,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即9月、10月、11月或10月、11月、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2)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同时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查询截图;(5)“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网页查询截图;(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串通投标和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截图和承诺;(7)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8)不接受新疆2025年第一批至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企业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9)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每月驻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投标人需提供驻地时间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10)工程安全承诺函(格式自拟),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11)对本项目质量要求及工期予以承诺(格式自拟);(12)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招标阶段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其他要求: (1)须提供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提供购买机械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原件。(2)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3)已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退休证明以及本单位的返聘合同。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12 30 22 00 分至 2026 1 5 23 59 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26 1 14 10 30 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人:李志刚、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新源县新城区唐加勒克路北。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新源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伊犁尚诚睿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源县新城区唐加勒克路北 地 址: 新源县新城区唐加勒克路北

邮 编: 835800 邮 编: 835800

联 系 人: 李志刚 联 系 人: 张腾飞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430573248@qq.com

2025 1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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