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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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XD2025-BG02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45.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1. 供应商投标时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0 kg 务状 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00关 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 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 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采购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 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找标人为所找 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 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 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 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3. 拒绝 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7 時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 理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文件时以现金形 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2. 获取招标文件时 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加盖公 亲装订成册,原件带至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 应商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 日 14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党建楼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麻醉机 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ZJGXD2025-BG029 采购预算:45 万元 最高限价:45 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 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产投标时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原件; (7)若 投 标 人 法 定 代表 人 或 负 责 人 亲 自 参 加 投 标 的 , 则 提 供 本 人 的 身 份 证 原 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性 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 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 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 经营资格证明。 (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 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 (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 招标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 需提供中文译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2)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拒绝 其 参 与 次 招 标 活 动 。 三 、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2 1 时 间 : 2025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0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张家港市旭达咨 询有限公司 3.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 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文件时以现金形式 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 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加盖公 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

应商的投标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 01 月 20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党建楼一楼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文件澄清 或者修改内容及项目相关情况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2.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 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3.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 只有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址: 张家港市康乐路 4 号
人: 顾主任
1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
址:张家港市西溪花苑北门19幢 M15
人:杨燕红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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