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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准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1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淮安市妇幼保健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人民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网上报名,邮箱发送 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 安 市 妇 幼 保 健 院 人 民 路 院 区 消 防 设 施 维 保 服 务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 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省额的采 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无第 "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经营范围含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或技术服务等内容;2. 供应商未被消润900019 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网址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本次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邮箱发送报名资料。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以及报名费截图(支付宝 *开通会员可解锁*)发送至 1941705110@qq.com,邮件
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李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准安市大长江国际家居广场2号楼 803室(淮安市深圳东路 3 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 服务 2. 项目编号:JSDG-竞磋-202512005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11.1万元(三年) 5. 最高限价:11.1万元(三年) 6. 采购需求:淮安市妇幼保 健院人民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7. 服务期限:三年。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9.本项目采购标的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 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 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粒领。"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经营范围含消防设施维修、保 养或技术服务等内容; 2. 供应商未被消防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回轴截图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米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待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 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1:30,下 午 14:00-17:0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邮 箱发送报名资料。 3. 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4.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报名费截图(支付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送至1941705110@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联系人:李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响应文件的进交 截 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地点:淮安市大长江国际家居广场2号楼
803 室(淮安市深圳东路 3号)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31日 14 时 30分 地点:淮安市大长江国际家居广场2号楼803室(淮安市深圳东路3号) 六、公 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 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 2.本次项目不收取 磋商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招 | 标 | 人: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 | |||
|---|---|---|---|---|---|
| 中 | 址: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 | ||||
| 联 | 系 | 八: | 李主任 | ||
| 用 |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用 | T | 出に | 件: |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 和 |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 93-1 号国际商务大厦 B 幢 501 室 | ||||
| 联 | 系 | 人:李丁 | |||
| 申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甲 | 子 |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