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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安国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观鸟塔维修改造提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沛采磋 C(2025)JSDH01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一、招标条件
本沛县安国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观鸟塔维修改造提升采购公告已由项目 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沛县安国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观鸟塔维修改造提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沛县安国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观鸟塔维修改造提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沛县安国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观鸟塔维修改造提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证书。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江苏大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沛县安国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观鸟塔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
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获取招标公告,并于 2026 年 01 月07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沛采磋 C(2025)JSDH013;
2、项目名称:沛县安国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观鸟塔维修
改造提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0 万元人民币;
5、采
购需求:沛县安国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观鸟塔维修改造提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的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
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
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证书。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1 月 0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
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1)填写完整
的《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及附件;
(2)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地点:沛县新城区张良路 3 号写字楼第七层-江苏大汉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售价: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采购的相关内容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江苏大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大汉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
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大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沛县金融中心 A1 栋 10 楼
联系方式:刘冰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
县新城区张良路 3 号写字楼第七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赵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报名登记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沛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沛县金融中心 A1 栋 10 楼
联
系
人: 刘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大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沛县新城区张良路 3 号写字楼第七层
联
系
人:张工
赵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