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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NT-JY-2025-06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7.12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获取方式: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地点:代理机构
处;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招标文件。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文件开启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 58 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 9 号楼 A101,如
有变动另行通知。七、其他
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受[江苏新生服饰
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磋商。 项目概况(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1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JY-2025-062
项目名称:江苏新生服饰
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7.12 万元(两年总费用)
最高限价:
207.12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本
项目竞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
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在已完成合同期内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经年度服务评价合格 (年度平均考核得分达 90 分及以上,年度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分的平均分),且次年的采购需求未发生重大变更,则双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
3.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地点:代理机构处;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竞争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
川区崇川路 58 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 9 号楼 A10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
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竞争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竞争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 58
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 9 号楼 A101 参加竞争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
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争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争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竞争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
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
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南
通市濠东路 258 号
联系人:黄勇
联系方式:黄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
川路 58 号
联系方式:肖俊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濠东路 258 号
联
系
人: 黄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1433882033@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 58 号
联
系
人:肖俊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526134514@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受[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就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1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JY-2025-062
项目名称: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7.12 万元(两年总费用)
最高限价:207.12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本项目竞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
同期满后,在已完成合同期内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
经年度服务评价合格 (年度平均考核得分达 90 分及以上,年度考核
分为月度考核分的平均分),且次年的采购需求未发生重大变更,则
双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地点:代理机构处;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联系代
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逾时,采
购人将拒绝接受竞争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 58 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 9 号楼 A10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竞争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竞争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南通市
崇川区崇川路 58 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 9 号楼 A101 参加竞争磋商活
动。
3.项目演示、样品: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
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
争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争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竞争磋
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
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
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
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新生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濠东路 258 号
联系人:黄勇
联系方式:黄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 58 号
联系方式:肖俊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
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
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
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
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本项目采购不属于劳务派遣等变相增加用工的形式,而是采购人
基于生产经营需要,通过正常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相关专业服务。成
交供应商应有能力按照本部分规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组织专
业人员提供相应服务,确保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服务内容及对应岗位要求
本项目所需服务涵盖叉车驾驶、转运车驾驶、值班电工、辅助安
检、设备维修、质检等专业服务领域,各服务领域对应的岗位要求及
服务标准如下:
(一)叉车驾驶服务(4 个服务名额)
1.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完成采购人各
类生产物资、原辅料、边角料及设备设施的叉车转运服务,按规定摆
放相关生产物资,并做好叉车日常检查保养及清洁工作,确保作业安
全高效。
2.人员条件:原则上 45 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沟通协调
能力。需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类别为场(厂)内专
用机动车辆作业)
。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将公司内工作情况以任
何形式泄露给他人。食宿自理。
3.服务标准:
(1)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及时、准确完成各类物资的叉车转
运任务,无延误、错运情况;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摆放面料、裁片、成品等生产物资,摆
放规范、整齐;
(3)熟练掌握叉车操作技能,正确佩戴使用劳护用品,严格执
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无安全事故;
(4)定期对叉车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及清洁,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
安排,认真完成日常工作及突击性、临时性任务。未能按要求执行的,
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扣款直至解除服务合同。
4.服务时间:
(1)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8:00(根据季节变化调整)
,
每周休息一天;
(2)因工作需要,需服从采购人的加班安排。
(二)转运车驾驶服务(1 个服务名额)
1.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为采购人提供
物品运进、成品运出等转运服务,做好物品清点、交接、登记及安全
防护工作,配合完成营销部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
2.人员条件:原则上 45 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具备搬运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责任
心以及沟通协调能力。需持有 B 类及以上驾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和作业人员证(类别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3.服务标准:
(1)物品运进:每日上午九点、下午三点前清点好需转运进的
物品,做好记载,装车转运至总仓并与总仓做好交接、签字确认,同
时提醒车间或业务员跟踪领取;
(2)成品运出:每日上午十点半、下午四点半之前做好转运出
物品的装车检查和清点(装车由总仓负责)
,领取出货单后转运出公
司大门,配合客户装车并交接清单,要求客户签字,妥善保存出货单
并及时交给总仓;遇客户未及时提货的,需在出货群里提醒出货;
(3)公司外物品管理:作为公司外物品的责任人,与收发室负
责人、公司外保安配合做好物品集中放置,对每件物品做好标识及登
记,谨防丢失和弄错,及时转运入库;
(4)安全防护:遇到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需对物品妥善保
管,做好防护工作,确保物品不受损;
(5)配合临时工作:营销部作为该岗位的管理部门,需配合完
成其临时交办的工作,不服从安排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4.服务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8:00,每周休息
一天,原则上周日(遇公司周日集中调休出工,营销部提前通知调休)
;
确需加班的,需服从安排,另行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期间,车间出
工期间需正常提供服务。
(三)值班电工服务(2 个服务名额)
1.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具备专业资质的电工人员,负责采购
人变配电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巡查等服务,确保电力设备
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各类电力故障及突发事件。
2.人员条件:原则上 45 周岁以下,男性,须身体健康,吃苦耐
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沟通
协调能力。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持有高低压进网操作证。
3.服务标准:
(1)熟悉采购人变配电系统图和变配电设备分布及性能;
(2)能准确熟练地进行倒闸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变配电
设备和空气压设备,具备在异常情况下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设备正
常运行;
(3)掌握各种安全用具和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及触电急救法;
(4)按照规定巡查变配电设备、电容器及空压气站运行情况,
做好详细记录;
(5)迅速正确执行上级的调度命令通知,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6)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及 “四防一通” 工作,保持设备及现
场整洁。
4.服务时间:每班 6 小时,4 班工作制,第一天上午、上半夜,
第二天下午、下半夜,休息两天,依次循环提供服务。
(四)辅助安检服务(1 个服务名额)
1.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为采购人提供
进出人员安全检查、安检设备维护及紧急情况处置等辅助安检服务,
维护采购人安全秩序。
2.人员条件:女性,须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3.服务标准:
(1)对进出大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仔细检查随身物品,防止
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流入公司;
(2)熟练掌握安检器材、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方法,确保设备正
常运行;
(3)对查出的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进行登记、保管和移交
处置,流程规范;
(4)协助安检现场处置紧急情况,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安检工
作顺利进行。
4.服务时间:6:15-18:15,每天保证 1 人在岗提供服务。
(五)设备维修服务(2 个服务名额)
1.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具备专业技能的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采购人各类服装加工设备及相关设施的维修、保养、巡查、技改等服
务,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配合完成新设备安
装调试及设备报废技术鉴定等工作。
2.人员条件:男性,须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无犯罪记录;具备机械类、机电类或自动化类相关专业背景及相
应技能证书;精通各类服装加工设备(如重机、兄弟、杰克、川田等
品牌)的维修、拆装及电路检修,能独立完成故障排除与零件更换;
需精通服装加工专业设备维修保养,如自动钉扣机、锁眼机、开袋机、
自动贴袋机、裤腰机、充绒机等;具有从事服装企业设备机器维修 10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熟悉设备保养、技改及自动化技术应用,具备团
队协作与沟通能力;能根据工作需要加班调休。
3.服务标准:
(1)在设备运维中心管理下,开展公司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中心
闲置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既定计划落实设备保养、维修任务,确保设备完
好率;
(3)定期对车间设备进行巡查点检,准确掌握设备技术状况,
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潜在问题;
(4)为车间提供技术支持,快速排除设备疑难故障,帮助解决
设备技术问题,减少生产停滞时间;
(5)严格落实设备安全措施,杜绝因设备安全隐患引发的安全
事故;
(6)定期对车间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操作及简单维
修技能;
(7)参与设备改造工作,配合完成新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
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对设备进行搬运和配送,确保设备运输安全;
(9)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出具专业鉴定意见;
(10)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设备维护管理等工作。
4.服务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30(根据季节
变化调整)
,每周休息一天,服从生产安排,如遇调休需正常到岗提
供服务。
(六)质检服务(1 个服务名额)
1.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具备专业资质的质检人员,负责采购
人车间生产质量跟踪指导、成品检验、工艺技术培训等服务,优化生
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配合完成新品投产分析及小改小革微创新等
工作。
2.人员条件:男性,须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沟通协调能力;专科及以上
学历(技术全面且优秀者优先)
;具备服装工程、纺织工程或相关工
作背景;需有服装生产全流程工作经历,具有服装排版、裁剪、缝制、
整烫及工时测定、工价估算等工作能力;需具备质检工艺、裁剪缝纫
技术,能进行生产组织计划调度,开展 3P 产前准备及编排人机工位
图等;具有服装加工一线生产经历和从事工艺质量管理 10 年以上的
工作经验,有外发加工订单跟进或精品服装品控经验者优先;能独立
进行工艺质量分析优化,提出质量整改建议措施等;能根据工作需要
加班调休。
3.服务标准:
(1)在技术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车间质量跟踪指导工作,及时
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2)对生产线人员进行工艺、技术、流程指导,确保客户工艺
严格执行;
(3)严格对车间和总仓的成品进行检验,检验标准符合采购人
要求,无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4)为车间提供技术支持,排除生产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提
高生产效能;
(5)对车间工艺员、质检员等进行理论培训、实操指导,提升
其专业技能;
(6)参与小改小革微创新工作,参加新品投产、分析、优化等
工作,为产品质量提升及生产效率提高提供专业支持;
(7)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质量技术等工作。
4.服务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30(根据季节
变化调整)
,每周休息一天,服从生产安排,如遇调休需正常到岗提
供服务。
二、通用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生产要求,提供经采购人认可
的符合上述各岗位条件的专业人员到岗服务,确保各岗位人员充足且
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人员退回、调换要求,对于
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供应商应及时补充和调换。接到采购人新的
岗位用工需求后,供应商需在一周内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服务。
2.人员管理:
(1)所派人员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应的服务职
责和义务;
(2)身体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所有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认
证发证才能上岗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守则和作息时间(包括加班时
间)
,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旷工,不得因请假影响正常服务,服从
采购人整体工作安排和管理。
3.薪酬福利:供应商需每月 15 日之前向所派人员发放足额劳务
报酬。如供应商未准时支付工作人员劳务报酬,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
相关管理服务费,由此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
和经济责任。采购人可随时核实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一经发现供应商
存在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薪酬及福利等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4.安全责任:供应商须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和费用。供应商对所派人员的健康状况负有审查和保障责任,
确保其具有合格的健康证明。因供应商未核实人员健康状况或未做相
应风险规避处理,导致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工作期间因自身健康因素引
发疾病、死亡和意外事件的,全部由供应商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5.人员更换:若供应商委派的人员不能胜任岗位要求、不符合业
务标准或因个人原因严重违反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的,采购人有权要
求进行岗位调配和更换,供应商需在一周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另行安排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岗工作。采购人因经营业务调整或组织架构变化等
原因终止或减少岗位人员使用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接收,且不需要采
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所派人员因病、因事、辞职等原因(含产
假)未能履行工作职责的,供应商应在当日另行安排其他资质不低于
采购要求的人员供采购人使用,确保采购人日常工作正常运行,所有
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才可上岗。
6.劳动关系:供应商应与所派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
劳动关系。采购人与供应商所派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所派
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相
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组建服务团队,至少配置一名有劳务管理经验的
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管理服务(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全面负责
被委派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及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
动关系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入职体检、安全与技能
培训、考勤考核、服务品质管控、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
续、办理入职离职手续,建立和管理人员人事信息表,并提供相应的
劳动保障,承担劳动法规定的责任和生产责任等全部外包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工作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劳资纠纷、工作人员职务过错
等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
,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派工、
检查、监督、考核等。供应商必须按法律法规支付缴纳聘用人员相关
费用,因未按规定支付缴纳引发的劳动纠纷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
购人无关。
7.费用承担:供应商负责所派人员的薪酬发放、社保及住房公积
金办理、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证件办理及法律法规咨询等
工作。因供应商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采购人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失
或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导致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供应商应负
责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8.临时任务: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因迎检活动、经营管理
需要等交办的临时突击性用工任务,做好人员保障和配合工作,组织
服务人员及时到岗,不得推诿、拒绝。如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增
派劳务人员,每发生一次扣除违约金 10000 元。
9.着装及劳保:供应商必须承诺按季节为作业人员购置统一制式
的工作服装,并对破旧、影响作业形象的服装及时更换,同时为作业
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0.考核管理: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定考核,每
次考核情况将以书面、照片形式进行备案记录。
11.违约责任:供应商违反以上服务要求累计超过两次的,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人有权就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向其索赔。
三、其他要求
1.资料审核:供应商入场前,采购人将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
关资料再次审核确认,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重新
提供符合要求的内容后再签订合同;如供应商一直无法提供符合要求
的材料,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
合同期满后,在已完成合同期内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
为,经年度服务评价合格(年度平均考核得分达 90 分及以上,年度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分的平均分)
,且次年的采购需求未发生重大变更,
则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3.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合同
约定的要求,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提出劳务需求后,在规定时间内组织
人员到位,未按期限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2)一旦发现作业人员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或实际到岗
人数低于约定岗位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项目管理及考核
(1)管理考核:供应商派出人员的分工安排,由供应商根据采
购人需要确定,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由供应商负责,每月将由双方共同
进行不定时检查考核。如采购人提出更换供应商派出人员,供应商应
无条件配合,并确保在一周内落实该要求。
(2)责任承担:如供应商的派出人员发生人身意外等事故,采
购人概不负责,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派出人员应爱护采购
人财物,如不慎损坏,供应商应当如数赔偿。对于供应商人员根据工
作需要提出的合理要求,采购人应予以支持配合。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理由擅自缩减服务内容。
(3)违约责任:供应商若单方面终止或者擅自提前解除合同,
则没收履约保证金;若缩减服务项目或降低服务水准,则支付违约金
15000 元/次。
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前一个月的考核结果,在下
月凭供应商提供的税务发票支付前一个月的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在
每月初提供正式完税发票。
6.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 10%,成交供
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
标人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并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超期未缴纳且未协商一致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无质
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若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 0.05% 支付违约
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
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
法律赔偿责任。
b. 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
的,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经济损失,不足部
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