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监狱关于2026年度网络安全及服务器(超融合)维保的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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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监狱关于 2026年度网络安全及服务器(超融合)维保的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SZWK2026-Z-T-001)

一、中标人信息:

2026 年度网络安全及服务器(超融合)维保:

中标人:苏州信安达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金额:20.5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SZWK2026-Z-T-001 号(SZ-JY-2025-042) 三、项目名称:2026 年度网络安全及服务器(超融合)维保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信安达 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白洋湾街道朱家湾街 179 号 联东U谷姑苏数字科技产业园1幢9层 成交金额:贰拾万零伍仟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6年度网络安全及服务器(超融合) 维保 服务范围: (1)服务器、安全、交换设备 内容:软件、硬件、安全库维 保服务、月度巡检及报告整理、全年提供至少20次上门支持服务,含故障处置、设 备联调、重要活动保障等、资产档案登记管理、备机备件库 (2)网络安全服务 内容:月度业务漏洞扫服务,识别脆弱点及风险项;基线核查、事件溯源及闭环、 安全管理与运维、安全咨询与培训;月度安全报告编写及汇报;全年提供至少20 次 上门支持服务,含安全应急处置、护网保障等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算)。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 顾明、沈晓东、 殷堰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领取成交通 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000元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 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苏州监狱 地址:苏州市太东路 2888 号 联系人: 王跃东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 幢、8 联系人:沈超/吕兆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中小企业黄朗函 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人:江苏省苏州监狱
址:苏州市太东路 2888 号
人:王跃东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214747221@qq.com

招 标 代理 机 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 1296号 1 幢 17层 新 人:沈超、吕兆莉 咲 系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申 电 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上 > 6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苏州监狱的 2026年度网络安全及服务器(超融合)维保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度网络安全及服务器(超融合)维保,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苏州信安达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15 人,营业 收入为 55.78万

元,资产总额为 1208.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两通相应责任

部:*开通会员可解锁*08

企业名称(盖章)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合 业可不填报。

2、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基中,从 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组0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条所称大企业是指按照其自身所属行业和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大型企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 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认定其 企业类型。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视同 小微企业。

5、供应商应当对承建(承接)供应商进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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