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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320000A0010008OK8OK
二、项目名称: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溧阳市好利环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溧阳市南渡镇旧县工业园区 9 号 5 幢(办公楼内)
中标(成交)金额:伍万贰仟元/年(小写:¥5.2 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敏、孙伟敏、潘彩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上兴镇委托中介机构服务计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类
名称: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
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
有限公司或采购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南渡镇旧县新材料工业集中区古城路 333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溪缘路 1-8 号 3 幢 3 楼
联系方式:谢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服务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1.1 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须接纳园区除纤维项目企业废水外
的其余工业废水,包含化工、机械、轻工等废水类型,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水需满
足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后方可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结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
GB/T 31962-2015)等相关国家规范,暂定排入本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
管网的污水水质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中
A 级的规定。
1.2 采购标的排放及回用标准:
一期工业污水净化处理后的排放标准(主要指标):
项目
COD
BOD5
SS
TN
NH3-N
TP
出水水质
(
mg/L)
≤50
≤4
≤10
≤12
≤1
≤0.2
二期工业污水中水回用标准(主要指标):
项目
CODMn
浊度
电导率
总硬度
钠离子
活性氯
中水回用水质
(
mg/L)
≤2
≤1
≤600
≤200
≤30
≤0.1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处理能力:一期不低于 200 吨/天,二期不低于 100 吨/天。年运行天数不
少于
350 天,维修期 15 天(确保接管企业污水正常接管)。
2.2 运营团队人员要求
(1)采购人现有在职管理人员共 4 名。成交供应商需留用采购人原在职管
理人员,在职管理人员待遇按照采购人与原在职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
同等条件履行。
(2)本项目需配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投标人需承诺拟投入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安全员 1 名,化验员 1 名,现场操作工 2 名,设备维护工程师 1 名,电工 1
名,污泥处理工 1 名,实行“三班两运转”模式。
2.3 运营费用收取要求:
(
1)自接收运营之日起,成交供应商自行向接管企业收取接管费用,收费
不得高于一期
20 元/吨、二期 70 元/吨。
接管企业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用汇至采购人账户后,采购人 60 天内支付给成
交供应商。
(
2)在未收到接管企业当年度污水处理费用前,需确保接管企业正常排水。
只有在未收到上一年度污水处理费用时,才可以限制接管企业正常排水。
(
3)向上兴镇政府、南渡镇政府申请到的相关污水处理费用的补助资金,
该资金的申请、使用在符合补助、奖励资金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如用于运营或改造或支付与污水处理相关的费用等)的前提下,由供应
商依法使用。
2.4 其他服务要求
(
1)确保污水处理厂不间断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
2)规范管理并建立完整可行的运营操作规范,以保证污水处理厂长期稳
定运行。
(
3)定期对相关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对运营中相关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及
时处理检修。
(
4)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台簿,将每日进行的工作活动记录在册。
(
5)其中与污水处理相关的全部运营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包括但不限于人
工费、电费、水费、蒸汽费、药剂费、耗材、危废处置费、中水回用费用、税金
等。
2.5 固体危废物处置要求:
(
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危废物处置由具有有效期内危废经营许可证(经营
范围含危废代码
HW49)的单位合法处置。
(
2)工业污水产生的污泥、更换的超滤膜、反渗透膜、过滤器滤芯、活性
炭、中水回用三效蒸发环节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固状物或浓缩液)、化验室产生
的残渣或浓缩液、废料(如原料储罐的残料、生产废液等)等均作为危险废物处
置。
2.6 设备耗材更换要求:
(
1)超滤膜,12 个月内必须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不得高于 12 个月。
(
2)反渗透膜,12 个月内必须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不得高于 12 个月。
(
3)活性炭,12 个月内必须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不得高于 12 个月。
(
4)过滤器滤芯,3 个月内必须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不得高于 3 个月。
2.7 设施设备系统优化改造要求
2.7.1 成交供应商需对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系统进
行优化改造,所有优化改造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成交供应商在改造中增添的
设施设备在合同到期后无偿转让给采购人。
具体优化改造内容及要求如下:
(1)对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水解酸化池提标优化改造:
在原有的基础上更换填料、推流设备、搅拌设备,使污水与生物膜充分接触,
提升混合效果,从而达到提高处理系统的可生化性和抗冲击能力。
(2)对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斜管沉淀池提标优化改造:
在原有的基础上更换填料、布置反冲洗管道,有效进行“固液分离”,提高
出水水质,减少污泥处理体积,从而达到提高泥水分离能力。
(3)对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中水回用设备设施进行优化
改造:中水回用系统调整至 300 吨/天(如二期处理水量发生变化,需进行系统
调整,相关费用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从而达到降低处理成本且延长设备使用
寿命的目的。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砂滤系统、活性炭系统、
超滤系统、RO 系统、蒸发系统部分。
1)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
在原有的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包含电气、仪表及控制等)基础上增减相关
计量仪器及变频器。从而达至自动调整处理的中水水量。
2)砂滤系统
改造相关的砂滤系统管道并在中间水池中增加反洗泵,从而达到处理来水
300 吨/天的中水水量。
3)活性炭系统
改造相关的活性炭系统管道并在中间水池中增加反洗泵,从而达到处理来水
300 吨/天的中水水量,活性炭须定期更换,确保过滤效果。
4)超滤系统
整改超滤系统管道,将超滤系统分组、间歇运行,以提高超滤系统运行效率,
减少膜原件的更换费用。
5)RO 系统
整改 RO 系统管道,将 RO 系统分组、间歇运行,以提高 RO 系统运行效率,
减少膜原件的更换费用。
6)蒸发系统部分
深度处理车间下方收集池可改造作为浓水收集池并调整进出水管道位置,间
歇开启三效蒸发脱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