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2026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大丰港项目区)-南排河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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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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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 2026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大丰港项目区)-南排河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Z320000A0010009V49V4)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变更为"(1)申请人资质类别 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 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拟投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如发生投诉或 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 (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查询项目经理有 无在建工程为准)。(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 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或省级水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三类)。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 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其余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Ho 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港大道 1 号
人:焦主任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 部 件:

招 标 代理 机 构:盐城市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 21号,老银都大酒店南楼 6 层
人: 孙昕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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