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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歌风中学艺术中心实践基地及垃圾站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资格条件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一、采购条件
本艺术中心实践基地及垃圾站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7.57763400 万元,采购人为沛县歌风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沛县歌风中学艺术中心实践基地及垃圾站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沛县歌风中学艺术中心实践基地及垃圾站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沛县歌风中学艺术中心实践基地及垃圾站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
位注册的,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本项目后期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递交方式: 详见本项目后期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文件开启地点:详见本项目后期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七、其他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 2026
年 07 月 31 日 17:00 之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6 年 07 月 31 日17:00 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注:本公告为沛县歌风中学艺术中心
实践基地及垃圾站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及开评标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本项目后期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沛县歌风中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沛县歌风中学
地
址: 沛县汤沐东路 1 号
联
系
人: 刘主任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铭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锐领地 A2 楼 17 层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jsmhgczx@163.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