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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GYT-PMZXXX09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一、招标条件
本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4.92162100 万元,招标人为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9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
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有效的)
(7)项目负责人社会
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缴纳 2026 年 4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注:以
上所有资料,现场递交纸质版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现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项
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云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
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东海县平明中心
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海县
2.3 建设内容:东海县平明中心
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
程规模: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最
高投标限价:849216.21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7 单位工
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
程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
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
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
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或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
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
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
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
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
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
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
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 2026 年 4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
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
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 自年
月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
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
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
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
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招标
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资
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
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
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
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
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
5.评标办法
5.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
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
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
高投标限价的;
5.2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
等于 20 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
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 家时,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
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
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
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
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
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
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15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
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
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在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
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
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
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
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65%、70%、75%、
80%、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 的取值范围为:
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
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
95%
。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
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1 日 8:3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5:30 分;(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连云港云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线上邮
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6.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必须
为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有效的)
(7)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缴
纳 2026 年 4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现场递交纸质版材料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
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
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
地址:东海县平明镇驻地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云途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海陵东路 99 号
联系人:姜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云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平明中心小学
地
址: 东海县平明镇政府驻地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连云港云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海陵东路 99 号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