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药剂氢氧化钠(含28%)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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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药剂氢氧化钠(含 28%)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RA-JZCB-25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药剂氢氧化钠(含 28%)采购(二次招标)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货物名称:氢氧化钠;

规格:符合 GB/T 209-2018 的标准; 数量:300 吨(暂定),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以先到者为准; 供货批次:按买方采购通知的要求在 24 小时内、应急项目或特殊情况下 4 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交货地点: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药剂氢氧化钠(含 28%)采购(二次招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药剂氢氧化钠(含 28%)采购(二次招标):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依法设立的

分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还应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者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生产商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予以否决;生产商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予以否决;生产商作为投标人的,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为本企业生产,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提供包含该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任意一年投标产品销售量达到 1000 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提供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销量以清单为准,清单应包括销售方、购买方、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必须承诺应急项目或特殊情况下 4 小时内送货到场,以甲方书面(含短信、微信)通知时间为准(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9. 投标人必须提供运输保障,提供至少 1 辆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人员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氢氧化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请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意向合同,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氢氧化钠)及道路运输人员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提供相关证书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投标人须提供一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止(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89 号 13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89 号 13 楼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氢氧化钠; 规格:符合 GB/T 209-2018 的标准; 数量:300 吨(暂定),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以先到者为准; 供货批次:按买方采购通知的要求在 24 小时内、应急项目或特殊情况下 4 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交货地点: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2.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jszb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启投标等事宜。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总价限价为 30 万元,最高单价限价为:1000 元/吨。投标总价、单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西街 1 号 联 系 人: 覃泽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zewei.qin@jiangsuwater.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89 号 13 楼 联 系 人:孙泽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837195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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