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15
发布于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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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Z320000A*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一、招标条件

本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28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约 57.28 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重新招标):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

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

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 3 年内有行贿犯

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

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 其他

3.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

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

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4.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

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5 年 10 月(含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1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6 时 2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4.1 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08:30~11: 30,

14:30~17:00)

4.2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

创业园 1 幢 312 室

4.3 方式:现场或线上报名(邮箱:yczyyxmglyxgs@163.com)

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开标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开标室(南翔西路 666 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人: 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 666 号

人: 宋玮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yczyyxmglyxgs@163.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

1 幢 312 室

人:王佳伟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yczyyxm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

(重新招标)

招 标 文 件

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二 〇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 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境内

2.1.2 建设规模:约 57.28 万元

2.1.3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4 最高投标限价:51.555051 万元

2.2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

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 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Z320000A001000881

881001

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

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

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

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

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

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

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

作出的决定。

3.4 其他

3.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

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

不作要求。

3.4.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

保从 2025 年 10 月(含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1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

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

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08:30~11: 30,14:30~17:00)

4.2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 1 幢 312 室

4.3 方式:现场或线上报名(邮箱:yczyyxmglyxgs@163.com)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

需提供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00 秒

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开标室(南翔西路 666 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9.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

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其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

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后果。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 666 号

联系人:宋玮

4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 1 幢 312 室

联系人:王佳伟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 666 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5

第二章 招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称: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

666 号

联 系 人:宋玮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称: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

创业园

1 幢 312 室

联 系 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余

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并经审计后一次性结清。

注: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3.2

要求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资料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的文字部分、图纸、工

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修改答疑澄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9 日 18 时

2.3

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

本工程设招标预算价,预算价金额为:

572833.90 元,详见本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4 条。

本工程不可竞争部分: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37650.00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6

特别提醒:以上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均包含不可竞争部分。

2.3.1

暂估价

□不设暂估价

■设暂估价,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4 条。

招标人预算价中的暂列金额

37650.00 元、材料暂估价 0 元、专

业工程暂估价

0 元,均不含规费、税金。

暂估价发包方式: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10.7 条。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托书;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主要材料投标选用品牌确认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电子标放入清单总说明内,投标人未上传的,评标时按无效

投标文件处理);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的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

3.2 条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

3.3.2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3.4

投标保证金递交与退还

详见投标须知

3.4 条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须知

3.5 条

3.6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

■不采用□采用

3.7

其他编制要求

投标时提供壹正肆副,五本纸质标书;电子标书(载体 U 盘)。

电子标书内容包含 xxx.13jt 格式文件、造价文件、加盖鲜章

的投标文件正本 PDF 扫描件。

3.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12 22 10 30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1)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开标室(南翔西路

666 号)

(2)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指定地点,视为放弃其投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须知

5.2 条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发区随机抽取

6.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名

7.3

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须在 7 日内向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足额提交履约保证

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1.招标人接受中标人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中任

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2.本工程接受中标人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

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正文

7.3 条

□否

本工程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

8.5.1

异议提出的时间

中标候选公示期间。

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及最高投标限价等)。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8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1 标段中投标;

9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

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

度。

1.1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

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

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3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

理解。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如有);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1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布最高投标限

价,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邮箱(yczyyxmglyxgs@163.com)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公示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人从邮箱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

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通过邮箱形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邮箱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邮箱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邮箱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邮箱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最高投标限价

2.4.1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

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预算

价及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步发布。招标人

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邮箱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下载该文件,

由投标人未下载该文件造成的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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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

相关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

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2.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期限内,按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明示

的主要合同条款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达到投

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所需要支付各项金额的总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水、电、路(便道)以及作业面、施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场地、各种操作作业平台等】、

环境保护、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用、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缺陷修补、利润、税金、现场施工围栏、

竣工面的清理、垃圾清运、成品保护、措施项目费、开办费、工程完工后临时设施的拆除与清理及现场恢

复费用、为完成本项目的各类机械进退场费以及设备停置费(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外,招标人不对设备停

置费给予任何补偿)、技术措施费、为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一切检验试验费用、风险费、以及各种管线、

建筑物、构筑物的加固围护、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本项目主要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

投标报价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考虑下列因素,并将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不因下列因

素而调整中标价款:

(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将建筑工程一切险(含发包人部分)、第三者责任险所需

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结算时不另列项目计算该项费用给中标人。

(2)施工中发生的废料运出施工现场及垃圾处理等各项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建筑垃圾场内场外运费,

各投标人自行测算,发包人视为已列入报价,在总报价中合理摊销,垃圾处理须符合有关环保、卫生、安

全要求。

(3)本项目投标人进场后,需根据施工方案,做好施工期间的噪音控制,做好与周围居民的协调处理

等,具体配备方案需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该费用已包含在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中。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方矛盾,由承包人协调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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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须考虑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工程施工期间人员、财产的安全。

(6)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充分考虑特殊条件作业施工等对工程施

工进度、安全防护、施工成本等的影响,工程结算时不因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的施工工艺、施工工序与

实际施工是否一致等对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的影响而调整工程造价或给予任何工期索赔。

3.2.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

明。

3.2.7 合同定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建设工

程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

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

系数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合同另有

约定除外。

3.2.8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

子目的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异议(包括对工程量

清单中漏项的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疑问送达时间前通过邮箱形式提出。各投

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答疑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暂列金额、暂估价等进行调整。对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总价。

3.2.9 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并且精确到元、角、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

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3.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捌仟元整 。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

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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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形式,具体缴纳方式为:3.4.3.1 转账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实际到账时

间为准)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号上。(收款单位: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

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账号:

3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236,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3.4.4 投标保证金退还3.4.4.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结果公示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

人合同签订后持招标人同意退还证明、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到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

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

3.4.4.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

以退还。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

之日起

6 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

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

3.4.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

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

招标人所有。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关键信息齐全、清晰可辨(钢印

除外)。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5)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各投标人对本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不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以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特别提醒:

15

1、因上述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提供的关键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导致被评委废标,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

2、若中标候选人上述有关证书有效性被质疑的,被质疑人出具发证机关证明或通过二维码或证书查询

系统能够证明有效即可。

3、评委评标仅针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后续撤回、修改、补充,

不影响评委评审结果。投标人若需要更正投标资料信息,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重新递交投

标资料。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资料信息进行改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自行在相关网站查询其资质动态监管状态、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是否有失信行为等,

若查询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投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

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3.7 投标备份文件

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投标备份文件(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3.7.3投标备份文件内容包括:xxx.13jt格式文件;造价文件;投标文件)(须单独封装)。

3.8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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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正本与副本同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原件可以与投标文件

一起密封,也可单独密封,所有密封袋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

4.1.2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分别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并写明招

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指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递

交的。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

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6 条、第 4.2 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4.3.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

投标人不需出现在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

加开标会议。

5.1.2 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

⑴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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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招标代理将开启会议系统,各投标人登入腾讯会议后点击“加入会议”,

输入会议号“548 955 173”,“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

会议”。

5.1.3 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⑴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投标

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⑵开标时间前10分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进入开标会议系统,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

代表于规定时间内进入开标会议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

议系统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系统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

人无法看到唱标、开标结果等实时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⑶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

在废标、澄清、提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

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

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⑷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能够实现远程音视频通话的高配置笔记本电

脑或手机,进入开标会议后确保网络通畅、稳定,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

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

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⑸友情提醒:投标人如对上述腾讯会议软件等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或其他专业人

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腾讯客服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业务技术支持联系人:张甜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席开标会的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数量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招标人代表抽取本招标文件约定须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系数(如有);

5)招标人逐一核验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人员身份,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

改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目标)、工期、项

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签字的视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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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授权委托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

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

7)开标结束。

5.3 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开标结束后就开标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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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不一致的;

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

法的;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

认的;

25、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的;

2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7、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8、未按要求提供《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的。

29、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

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书面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

20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6.5 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

6.5.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直接或者间接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或者已经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的;

2、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情况的;

3、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给予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

4、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损毁、篡改特定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6.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

2、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

3、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4、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

5、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6.5.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

21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

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6.5.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一)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具体情形包括:

1、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

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4、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具体情形包括: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有 6.5 条款行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招标

人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

人应取消其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后重新招标;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弄

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因投标人串标投标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导致重新招标

的,在重新招标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上述 6.5 条款否决投标的,自否决投标认定之日起至行政处罚意见作出之日

止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同一天参加本市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在其他任一项目上被以 6.5 条款否

决投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

3 年内 2 次以上串通投标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取消其 1 年至 2 年内

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自上述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内又有串通投标行

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2

6.6 评标结果公示

6.6.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6.6.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 条的规定程序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 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

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如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领取

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肆仟元计取,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中标后向

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纳给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费用

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23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

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工

程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因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发生变化的,经复议确认

后可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4

8.5 异议与投诉

8.5.1 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

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

8.5.2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 8.5.1 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

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

人负责解释。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 10.1.1 以及 10.1.2 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1.1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 3

个月。

10.1.2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不良行为,公示 1-3 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或者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 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

包括投标报价畸高、、

投标

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

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

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公示

1 个月;

3)企业一年内 4 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 1 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

3 个月。

25

10.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依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个;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三)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决定否决全部投标。

有前款情形重新招标,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

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10.3 若招标人对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使用技术经济指标体现使用性能质量需求,若必须使用品牌

体现性能质量需求的,则在列出品牌时,不能只列某一厂家的产品品牌,必须列出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要

求的厂家品牌同档次产品供投标人选择。投标人投标时无需选择某一具体品牌,但供货时必须选择其中一

种进行供货。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

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

一旦中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提出相关

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同时报经有关部门对该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

调查,对涉嫌指定品牌或变相指定品牌的设计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限制其我市国有资

金项目投标资格,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不得推荐采用该品牌。同等条件下,不得排斥投标人选用盐城市

地产品牌进行投标。

10.4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09】151 号)

文件精神,盐城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

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必须全部使用预拌砂浆。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砂浆费用考虑进投标报价。

10.5 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悬挂施工标准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和警示灯。

现场维护高度设置不低于

2.5 米按盐建城【2015】4 号文要求执行(具体要求由建设单位将文件内容传中标

单位,长度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车辆按盐市建管字【

2013】2 号文执行;施工道路进出口和现

场内主要交通道路和物料堆放地点全部敷设硬化路面,车辆进出需要有专门的地方进行自动冲洗,施工材

料、裸土须进行有效覆盖,现场产生的扬尘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控制措施,并不间断洒水降尘。

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承包人的文明施工措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到位。现场必须用硬质隔音材料

全封闭。由于承包人疏于采取文明施工措施所造成的必要费用的支出,应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未支付或

延迟支付的,发包人可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提取,不足的部分再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提取。

10.6 因大门改造施工要求登高及电焊,施工人员必须持双证上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皆由施

工单位承担。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腾讯视频

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

投标人得分最高者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若最终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

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

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

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一) 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 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27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估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

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

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4 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2、详细评审(100 分)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A×K 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扣减 0.45 分,每下浮 1%扣减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得分。最终的报价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说明:

①K 为 95%、96%、97%,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8

②经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③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

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除外。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

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⑥如在评审过程中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两家的,则详细评审中不采用上述 K 值评标,

直接由有效投标报价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补正或现场陈述、答辩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

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

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

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其它

1、若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描述不一致,而在投标答疑中

未能得到澄清的,应当统一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进入下一程序的评标。

2、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 (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9

2.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2.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

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

告中进行记录。

4、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投标人

有下列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1 投标人在近 3 年实施的项目中有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无故拖延工期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不良

影响的。

4.2 投标文件所提交的材料经查实存在虚假情形的。

5、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

发 包 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2025 年

31

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境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合同工期

承包人承诺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出开工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

方可组织施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发出

日期之间的延续时间扣除经签证确认的工期顺延天数为承包人的最终履约工期。最终履约工期超过承包人

承诺工期即视为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按合同确定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延误一天承担伍佰元的违约金,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

因发包人原因并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执行,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结合实地情况根据发包人要求实施,

如果达不到质量目标,承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质量目标,另按中标价的 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

接从本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

偿责任。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元。

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60%,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

无质量问题并经审计后一次性结清。

注: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审计约定:发包人根据发包人的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大丰区相关文件委托有工程结算审核资质的单位

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结算审

核工作不能如期完成,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依法追偿。承包人必须认真编

报工程决算,不得高估冒算;如审计核减率超过 10%,则视同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该支付该工程所有审

计费用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审计核减额乘以 5%);以上违约金发包人将凭审计报告直接从承包人的应付工

程款中扣除。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后 2 个月内承包人必须报送经甲方负责人确认的完整的

结算审核资料,逾期发包人可拒收或不予配合,同时因资料延迟或不全报审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还包括施工图、竣工资料等原件,要求随竣工结

算申请单一同提交发包人。

付款时,承包人提交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文件;(2)本工程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3)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及

有关技术文件;(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工程投标书。

七、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托

担任该工程的现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指令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待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定确认收到后

生效。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代表的指令。如承包人代表认为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 24 小时内应作出修改该指令或继续执行该指令,

承包人应予执行,但由于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八、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人委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该工程现场代表。

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人代表,待发包人代

33

表在回执上签字确认收到后生效。

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合法合规,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后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如遇安全、险情或事故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可立即采取保证

工程质量、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在采取该类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送交报告,如发生

险情或事故的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如发生险情或事故的责

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费用且工期不变。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九、合同定价方式与工程结算

9.1 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合同综合单价包括的风险范围:除设计变更、

业主签证外,其他因素均包括在风险范围之内(不论材料价格的涨跌、政策性文件是否调整,结算时合同

单价一律不调整)。

9.2 竣工结算价=合同价±变更部分工程价款,变更部分工程价款按如下办法:

9.2.1 变更部分工程包括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和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误差以及

新的工程量增加。工程变更部分工程价款按以下方式结算: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格,参

照类似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现行计价规范

(材料价格按 2025 年第 11 月份《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大丰区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大丰区建筑材料市

场指导价缺项的按 2025 年第 11 月份《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盐城市区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或信息价计取,

上述两项均缺项的,由承包人于工程实施前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购买实施,否则发包人有

权自主确定材料价格。)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参照中标下浮率同比下浮后进行结算。

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不可竞争费用

下浮率=1-

×100%

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

9.3 当结算审定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相比较变化大于 15%,且中标单价与经审查合理的已按照中标下浮

率下浮过后的招标预算价相比较,单价偏差幅度超过 15%的,视为中标合同价中存在不平衡报价。

当存在不平衡报价时,则必须进行调整,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结算审定工程量与中标单价正常计算;

第二步:对结算审定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相比较变化大于 15%的这部分工程量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34

1.结算审定工程量增加大于招标工程量 15%时,增加的超出招标工程量 15%以外的工程量涉及的工程造

价调整公式为:(招标工程量*115%-结算审定工程量)*(中标单价-重组单价);

2.结算审定工程量减少大于招标工程量 15%时,减少的超出招标工程量 15%以外的工程量涉及的工程造

价调整公式为:(招标工程量*85%-结算审定工程量)*(中标单价-重组单价)

第三步:将第一步及第二步的两个结果相加得到最终结果。

注解:

①本条款不平衡报价是指相对应单项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或标底预算价)按照中标下浮率相比上

下浮动超过 15%。

②重新组价原则是按照标底价格执行中标下浮率。若标底价格失真或者不存在则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

合单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套用相应定额,执行中标下浮率,材料价格执行招标时招标文件中明确《盐城

工程造价》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参考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9.4 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竣工结算时若承包人完成了发包人所要求的且为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

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发包人签证确定。

9.4.1 材料调差: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

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

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10%以内的,

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 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的材料信

息价格的差额,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的材料信息价格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格执行

月份的信息价。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信息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注:前款所指单位工程是指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对应的单位工程。

9.5 承包人投标前已到工地踏勘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施工机械进出场、

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

不被批准。

9.6 工程项目增项事项审批程序:签证流程应符合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9.7 本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质量检测由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

材料检测及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再支付该项费用,承包人送检材

35

料检测须由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单位共同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规范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材料检测、工程

质量检测等项目。如需测绘的工程,其工程的工程放样、沉降、规划验收测量等费用也由承包人在投标报

价中充分考虑并支付,发包人不再支付该项费用。以上范围应包括满足竣工验收备案前所需要的全部检测

及服务项目。

十、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交到发包人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

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一、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11.1 缺陷责任

11.1.1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二十四个月

11.1.2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11.1.3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对已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根据发包人时间要求执行。

11.1.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

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本合同关于发包人违约和具体责任如下:

(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工期作相应顺延。

2、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方矛盾,由承包人协调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5)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提高合同价款和给予某种补偿;

(6)不服从发包人的安排,接到发包人通知不按时进场等。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合同双方均有权向发包人所在地有

36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与诉讼相关的一切费用。

十三、特别约定

13.1 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并服从发包人的考勤管理,遵守发包人

制定的考勤制度,如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应的处罚。

13.2 工程必须确保安全,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含交

通安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与发包人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自理。

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

除。

13.3 承包人施工结束后须确保施工现场清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将建筑垃圾清离出施工现场,如

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建筑垃圾清离出施工现场,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相关人员到场清理建

筑垃圾,发生的相关费用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13.4 承包人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截留和拖欠。若发生主张农民工报酬的信访事件,

视为承包人违约,每次承担违约金 2-5 万元,发包人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13.5 工程款债权不得转让或质押。不认可任何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或农民工报酬。

13.6 承包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施工从业人员办理项目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向发包人提交保单

及被保险人名单,并在社保部门备案。

13.7 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按违约论处,承担总工程款 20%的违约金。

13.8 工期紧急的项目: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组织相关设备和人员进场,

否则处以合同价款的 2%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13.9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伍佰元

违约金。

13.10 工程款支付索赔:工程款支付,发包人可视资金周转情况,适当延期付款且无任何延期付款利息

补偿。其他:承包人在投标前已充分了解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发包人的工程款支付惯例,并理解和接

受发包人按惯例支付工程款,该惯例与相关规范和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均视为承包人可以接受的风险,不

得因为工程款支付问题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费用索赔。付款时,承包人提交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

权拒绝付款。

13.11 安全文明施工考评:未经考评或虽经考评但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前未经招标人签字或盖章认可的项

目,不得计取基本费。鼓励中标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参加省市级标化文明工地评比,但

招标人不承担除基本费以外的任何增加费用。

13.12 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

37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5 年

合同订立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

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8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

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

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认真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

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一切必要

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并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

备专职安全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

(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

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

一责任人。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

业、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现象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

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

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

39

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

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用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

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

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11、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及政府安全监督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单位下

达的整改意见通知,乙方要立即予以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对于因此而造成工期

延误的,乙方还要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专项方案和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

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

1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现场工

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妥善处理,引起纠纷或诉讼,甲方有权扣留其未付合同

款用于支付事故处理费用。

2、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后交付使用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40

廉 政 合 同

甲方: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强化工作力度,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规范 双瑞二期消防栓、大门线路改造工程建

设行为,杜绝不廉洁行为,特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2、甲、乙双方在具体工程建设行为中,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法规定的原则、方式、程

序,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3、甲、乙双方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索要、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

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馈赠礼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

女、评标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者名义接受乙方的宴请、请钓、旅

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请

吃、请钓、旅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

6、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打“业务牌”等形式变相接受乙方的钱物;乙

方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变相送钱物。

7、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领取报酬;乙

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发放报酬。

违约责任:

1、甲方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

人员的责任。

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年内不得参加辖区内的工程建设。

3、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廉政合同的时效与工程建设合同时效等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期:

4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

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

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 1.4 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

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 1.4 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

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

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

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

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

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1.5

本条第 1.1 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

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 2 条和第 3 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

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

约定的风险。

2.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

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

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 3.3.2 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

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

单价。

2.6.3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

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

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

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

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

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

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

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

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

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

43

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

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

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

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

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

“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7.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

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

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2.7.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

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

部费用。

2.7.5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

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 2.8.3 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

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 3.3.2 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

额和本节第 3.3.3 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

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

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

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

44

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

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

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

式自主报价。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

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

得低于其成本。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

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

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

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

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

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

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其他说明

3.1 词语和定义

3.1.1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

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 1 的子目,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

(合同条款第 15 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45

3.1.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

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4

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

同义。

3.1.5

子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

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

规费

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的费用。

3.1.7

税金

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以除税工

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 9%。

3.1.8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

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3.1.9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

“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

3.2 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

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

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

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

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

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

件。

46

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

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对工程量

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

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

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

价时,除按照本节 2.7.3 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

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

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

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

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

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3.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

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

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

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

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

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

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

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

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

的规费和税金。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

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

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

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3.4 其他补充说明

47

第六章 图纸

1.图纸目录

序号

图名

图号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4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50

目录

一、资格审查资料

二、商务标

三、技术标(如有)

四、其他文件

51

附表格式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后审)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公章)

日期:

52

二、商务标

(一)投标函

投标函

1、根据你方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

工程”)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

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

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

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

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工期

日历

天。

2、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姓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

师)主要业绩及信誉状况

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中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相关要求。

我方承诺用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前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不存在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情形。同时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

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均已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

险。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4、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

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7、我方保证我公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3

8、我方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均已按本

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违反上述承诺,可视为我方存在弄虚作假行

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你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9、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捏造事实恶意投诉(异

议),不借投诉(异议)之名进行敲诈勒索,不以非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材料。如有投诉(异

议),投诉书形式要件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有关规定。不一诉多投、不越级投诉。

10、如我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或异议人(投诉人),我公司自愿接受投标保证金

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同时接受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备案信息在诚信库中锁定,不

得用于其他项目投标。

11、如我公司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公司明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会被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我公司同意招标人在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减相应数额。

12、我公司如有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

行为的,接受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未实行信用分的,自通报之日起

6 个月内,自愿接受所有

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实行信用分的,按规定扣减信用分。

13、本项目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需对中标人项目部成员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录标后

履约不良行为,我单位承诺项目部现场考勤所需设备已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一旦中标无挂靠、

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项目部人员全部按规定在岗履职,若被记录到履约不良行为系统,明

白对我单位进入盐城市场投标带来不良影响。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5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55

(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处理投诉(异议)和处理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手机号码:

(必填)

日期:

56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

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

明的内容。

57

(五) 《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无)

58

三、技术标(如有)

59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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