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2025年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17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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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YGXH202512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8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校服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夏季、春秋季校服的预算限价为夏季校服 85 元/套,春秋季校服 145 元/套,标段二冬季校服采购的预算限价为 230 元/套;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校服采购项目:1. 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

件)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 年 6 月-2025 年 11 月)、投标人为其发放的近 6 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2025 年 6 月-2025 年 11 月);(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 〕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6 具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 〕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7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详见格式。)

1.9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

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

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采购人根据采购

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产设备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2.2 提供不少于 2 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

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 3.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凡为采购项

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采购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投标企业

未被列入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4.5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4.5.1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

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5.2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 年 6 月-2025年 11 月)、投标人为其发放的近 6 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2025 年 6 月-2025 年 11月)(原件备查);

4.5.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5.4 投标人须为服

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产设备发票或生产设备租赁合同(至少包括铺布机、自动裁床机、高速缝纫机、拷边机、CAD 制版机、绷缝机、锁眼机、验布机、烫台等)。

1、投标人若提供设备发

票统称(例如服装加工器械*工业缝纫机等),需另外提供招标公告要求的设备明细和设备照片;

2、投标人若分开提供设备发票,提供的设备发票名称和招标公告上

的设备发票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功能一致;

3、投标单位还须自行

承诺,如果虚假提供设备发票、证明材料,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授权委托人

参与投标全过程(含报名、开评标、异议、投诉环节)工作,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原因(例如生病住院等情况),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书面同意原件于开标时单独递交,否则不予以接收投标文件。开评标如非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与,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后期如发生异议或投诉,也将授权委托人本人参与处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监管部门的质询,否则,异议或投诉不成立。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报告厅

七、其他

招标公告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委托,就 连

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校服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拟就 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校服采

购 进行招标采购。主要包含夏季校服、春秋季校服、冬季校服,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采购数量约 300 套,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订购数为准。

1.项目编号:

LYGXH20251209

标段一: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夏季、春秋季校服采购(编

号:LYGXH20251209-01) 标段二: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冬季校服采购(编号:LYGXH20251209-02)

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校服采购项

3.预算金额: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夏季、春秋季校服的预算限价为

夏季校服 85 元/套,春秋季校服 145 元/套,标段二冬季校服采购的预算限价为 230元/套;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

标段一:连云港

市城头中心小学 2025 年夏季、春秋季校服采购;

夏季校服:夏季短袖 T 恤 1 件、

夏季男短裤/女短裙 1 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春秋季校服:春秋季运动服上

衣 1 件、春秋季运动裤 1 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标段二:连云港市城头中

心小学 2025 年冬季校服采购,具体为:冬季冲锋衣(含内胆)1 件,冬季冬裤 1 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注: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开、评标顺

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可对 2 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先评标的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可继续参与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或投诉,经查实,被质疑或投诉事实成立,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则本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顺延,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该投标人在另外标段中不论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会将另外标段授予该投标人。

5.供货时间

(交货期):合同签订 45 天内到货。

6.服务质量:符合《中小学生校服》

(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国家要求标准

7.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

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 若法

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 年 6 月-2025 年 11 月)、投标人为其发放的近 6 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2025 年 6 月-2025 年 11 月);(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按

连财购〔2023 〕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

诺书;(按连财购〔2023 〕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7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详见格式。) 1.9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

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招标文件中斜

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本次项目投标

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产设备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2.2 提供不少于 2 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

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投标

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采购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企业未被列入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1.1 投标文

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 1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2 接收地点:连

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报告厅。

注: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与地点

2.1 开标时间:2026 年 1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2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报告厅。 3、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3.1

投标样品截止时间:2026 年 1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2 投标样品接

收地点: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报告厅。

3.3 投标样品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

品要纸箱打包,纸箱必须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投标人只能委派一至两名工作人员,提供(夏季校服、春秋季校服、冬季校服)一套样品且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所提供的样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5 评标候选人提供的样衣由招标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未中标人(前三名候选人除外)提供的样品,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前三名中标侯选人(中标人除外)的样衣应在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四、其他事

4.1 公告期限:2025 年 12 月 17 日 9: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5:00 分;

(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 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

大厦 3505-3506 号参加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前须和经办人电话联系。 4.3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2:30 分至下午 5:00 分。

4.4

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5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4.5.1 若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5.2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

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 年 6 月-2025 年 11 月)、投标人为其发放的近 6 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2025 年 6 月-2025 年 11 月)(原件备查);

4.5.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

4.5.4 投标人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

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产设备发票或生产设备租赁合同(至少包括铺布机、自动裁床机、高速缝纫机、拷边机、CAD 制版机、绷缝机、锁眼机、验布机、烫台等)。

1、投标人若提供设备发票统称(例如服装加工器械*工业缝纫机等),需另外提

供招标公告要求的设备明细和设备照片;

2、投标人若分开提供设备发票,提供的

设备发票名称和招标公告上的设备发票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功能一致;

3、投标单位还须自行承诺,如果虚假提供设备发票、证明材料,承担相应的

责任。

备注: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全过程(含报名、开评标、异议、投诉环节)

工作,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原因(例如生病住院等情况),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书面同意原件于开标时单独递交,否则不予以接收投标文件。开评标如非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与,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后期如发生异议或投诉,也将授权委托人本人参与处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监管部门的质询,否则,异议或投诉不成立。

4.6 评分方式: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

每个标段分两阶段打分,第一阶段为评标委员会打分环节(权重占比 70%),第二阶段为大众打分环节(权重占比 30%)。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

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 10 日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七、其他事项

7.1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

四份;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网上发布。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人: 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址: 连云港市城头中心小学

人: 李老师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384986001@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3505-3506 号

人:范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8923937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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