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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本邳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2025-2026年度环境监测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6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江苏 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年度环境监测,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邳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2025-2026年度环境监测项目
邳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2025-2026年度环境监测项目: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提供 CMA 计量认证证书及计量 认证证书附表复印件)。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 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 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674027823@gg.com,邮箱发送报 名资料后,应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获取付款方式。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云龙区绿地领海3号楼1706
(一)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谈判 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
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 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 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 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 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 | 标 | 人: 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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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 址: 邵州市东湖街道福州路 78 号 | |
| 联 | 系 | 人:李向伟 |
| 日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电 子 邮 作: |
| 招 标 代理机 构:徐州正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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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 | 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领海3号楼1706 | |||
| 联 | 家 | 人:解瑞焕 | ||
| 甲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电 | 子 | 邮 件:67402782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