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南京卷烟厂 C 区室外道路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 1 次)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 406-3 号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 16 楼
联
系
人:齐文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盖章)
南京卷烟厂C区室外道路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
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YSZ2501606-01SGGH
项目名称:南京卷烟厂C区室外道路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12页项目名称为“南京卷烟厂C区室外道路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第51页合同协议书中工程名称为“南京卷烟厂 C 区室外道路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
包施工”,请明确项目名称;
答:本项目名称为“南京卷烟厂C区室外道路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为“施工”。
2、暗标对于版式、文字、段落未做明确要求,能否明确版面大小采用A3或A4?
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关于暗标的要求即可。
3、能否提供CAD版本总平面布置图?
答:所有图纸均已提供,不再单独提供。
4、对于现场总包临时办公区,招标单位是否现场留有临时空地可用?
答:因招标人厂区在生产,除施工区域外不再提供场地。
5、付款周期中,a、签订有效合同后,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 7 天内,发包人
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合同价款的 15%(包括全部的安全文明措施费)。承包人须提
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b、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0 日内,承包人申报的进度款申请经招标人审核,支付完
成工作量总费用的 80%。
请问竣工验收合格后是付至总工程量的80%还是需要扣除15%预付款后实际支付65%。
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工作量总费用的 80%,即扣除15%预付款后实际支付
65%。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
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06-3号
联系人:范吟啸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
联系人:齐文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