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关于2026年电话呼叫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11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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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关于 2026 年电话呼叫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KSHX2025-T-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采购条件

本 2026 年电话呼叫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80.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电话呼叫单次费用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元伍角贰分(¥:1.52 元);报价超出电话呼叫单次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结算时根据实际服务量按实结算,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则本项目自动终止。。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6 年电话呼叫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 年电话呼叫服务: 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并盖公章: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1.7、如非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1、投标单位在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本套谈判

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文件开启地点:昆山开发区南浜路 306 号(302 室)

七、其他

受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委托,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

的 2026 年电话呼叫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条件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编号:KSHX2025-T-005 号 二、招标内容:2026 年电话呼叫服务 三、服务期:1 年(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则本项目自动终止);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并盖公章: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1.7、如非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1、投标单位在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4、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5 年 12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2025 年 12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昆山开发区南浜路 306 号(306 室)。 2、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谈判文件。

3、售价:本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开发区南浜路 306 号(302 室); 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一份,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投标文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PDF 版),以 U 盘形式提供; 七、投标保证金及预算金额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元整(RMB: / 元); 2、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号:5378 5819 6566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山分行营业部)不接受任何现金形式。 3、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电话呼叫单次费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元伍角贰分(¥:1.52 元);报价超出电话呼叫单次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结算时根据实际服务量按实结算,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则本项目自动终止。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2、联系人:浦笑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开发区南浜路 306 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晓祥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前进东路 1188 号 联 系 人: 浦笑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开发区南浜路 306 号 联 系 人:陈晓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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