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5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2025年度设备维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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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5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 2025年度设 备维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YP-2025147F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5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 心 2025年度设备维保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38.77056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 项目编号: NJYP-2025147FG 2. 项目名称: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 (2025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 2025年度设备维保 3.预算金 额:人民币38.770560 万元 4.限价金额:人民币 38.770560 万元。 5.项目要求: 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5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 2025 年度设备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6. 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一年。 7.本次采购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5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 2025 年度设备维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5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 心 2025年度设备维保:

1、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并依照规定提供材料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 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 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满 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 的能力; 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 生产事故等间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 业公章,前往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39号宸泰科技 大厦泰楼7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南院招采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 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参加投标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 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本标段采用: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 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 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 =769BA9 商注册点这里 '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信用 记录打印 "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 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 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 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 提交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 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 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交 "的违法行为。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

规〔2018〕10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 南京市公安局
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一号
人:刘警官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影 件: 2894709745@qq.com
招 标 代理 机 构: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 39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杭州银行旁)7楼
人: 冯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8029
电 子 郎 作:289470974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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