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数据局关于2025年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09
发布于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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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数据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如东县数据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58 累计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胶带技改项目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振兴路北侧、中兴路东侧 南通梦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梦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及客户对产品需求的变化,拟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新购置燃油锅炉、印刷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对原有胶带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改(1.年产1200吨特种胶带改建成年产1200吨印刷胶带2.调胶工艺进行技改),项目达产后,全厂保持年产6000吨新型胶带的生产能力不变。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调胶、涂胶、涂胶后烘干、油墨调配、印刷、印刷后烘干废气均由空间密闭负压收集,合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负压收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DA002 排气筒排放;燃油蒸汽锅炉拟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米高 DA004 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小,未定量分析;轻质柴油储罐呼吸废气与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

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注限值,氨、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DA002排气简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DA002 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 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

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新红河;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浓水一并接管袁庄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红星河。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噪声源包括生产设备和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废可全部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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