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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号:RA26091801183
采购方式: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T10:30: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T15:00: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运输服务
规格型号:煤炭(散装)
品牌:
采购数量:1.0
计量单位:吨
要求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T00:00:00.000+08:00
备注:里程约480公里。
询单要求
交货地址:重庆重庆涪陵区清溪镇清溪工业园区科尔科克厂区
商务条款:2.1、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周期:一月一结(自然月)。 2.2、结算数量:以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货过磅数量为结算依据。 2.3、磅差:单车磅差约定在100公斤之内;超过100公斤的货损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物料当期采购时价格全额赔偿。计算公式:赔偿金额=【(招标方指定装车地点出场过磅重量-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货过磅重量)-100公斤】×所装物料当期采购时价格 2.4、本项目招标标的结算单位为“元/吨”作为结算单位(详见:附件一)。 2.5、招标、投标双方确认当月运费后,招标方收到投标方开具的等额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6、支付方式:50%电汇和50%银行承兑。
技术条款:4.3.1、投标方需提供不低于合计10台后翻自卸车或者普通拖挂高栏车;如使用后翻自卸车承运,篷布只能采用后翻式,不允许篷布平滑式自卸车承运;如采用普通拖挂高栏车承运,招标方卸货地有150元/车卸车费(自卸车无此费用),卸车费由招标方在投标方运费中扣除。 4.3.2、投标方所提供车辆,车辆所有权可以是自有、租赁、承包、联合经营;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产权证明材料(如******书);租赁、承包、联合经营车辆需提供租赁、承包合同、联合经营合同,合同有效期不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4.3.3、投标方所提供车辆必须是新能源车或国六燃油车、LNG车;新能源车辆承运数量不低于60%;国六以下车辆(以国家生态环保部“重型柴油车排放阶段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纳入投标有效车辆数量范围,并且中标后在运行中也不允许进入招标方厂区。
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