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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号:KLZA2512032_001_KL000000
采购方式: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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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KL000000CHG1500003
物料名称:干冰
规格型号:5kg/块
品牌:
采购数量:750.000000
计量单位:块
要求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T00:00:00.000+08:00
备注:按需送货
询单要求
交货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商务条款:1、报价要求: 1)价格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2)报价更改: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若投标方提出废弃错误标的,招标方无义务接受,且可能视为干扰投标。 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 2、合同执行周期:中标后签订 3、交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并生效,按合同签订最晚到货时间内送达我司指定仓库位置。 4.交货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方式为【汽车/快递】运输,保险费、包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验收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等:在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签收后,由甲方对产品的数量、外观、包装、规格、品牌、随付单证等按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甲方对产品进行前述检验不代表甲方对产品质量的最终确认,不能视为乙方对产品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如在甲方验收、或后续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数量短缺、外观、包装、规格、品牌、随附单证、性能、质量标准等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其他质量问题,视为交付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等不合格产品。甲方可发现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并在其指定期限内进行补发、维修或退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或者甲方有权直接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迟延交付在内的违约责任。 6、结算付款:需方收到供方货物及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付款。 7、质量保证金: 无需交付质保金,但非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试用成功后才允许办理结算手续。 8、中标及废标原则: 1)评标原则:按单项最低价定标。 2)报价产品性能参数等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3)报价为替代品牌或型号,未提供与现场技术签订技术协议或确认书的,可废标。 4)我方要求提供而在3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5)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 送货车辆及人员须遵守南沙一体化外来车辆及人员管理的规定,确保机动车辆基本安全装置可靠,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符合南沙一体化要求的车辆和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人员。 10、其他交付要求: 供方服务人员须遵守南沙一体化各项安全规程,供方进场车辆必须遵守南沙一体化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技术条款:1.产品规格:食品级/工业级,颗粒状/块状/片状。 2.二氧化碳纯度:≥99.9% (食品级通常要求99.99%以上)。 3.单块重量/尺寸: 5公斤/块 4.包装方式:保温箱、保温桶、专用干冰保鲜盒等。 5.其他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如GB 10621-2006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或行业标准。 6.交付周期/响应时间:配送要求:按需配送;要求供应商在接到配送通知后24小时内按要求数量送达; 7.甲方收到产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产品所有权自乙方交付至甲方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东莞宝钢钢材部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