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恒丰银行武汉分行会议及宣传屏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恒丰银行武汉分行会议及宣传屏采购项目(HFWHJZCG202602006/HBT-11125096-265271)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武汉分行会议及宣传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WHJZCG202602006/HBT-11125096-265271
二、变更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设备技术要求中视频处理器相关条款更正如下: 原文 “以上标▲参数需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以上标▲参数需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封面具备 CMA、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对检测报告的要求增加:投标人提交非公安部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时,须同步提供该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 e 云,http://cx.cnca.cn/)可查询的信息截图。若因平台升级等客观原因无法线上查询,投标人可提交以下任一佐证材料: (1)经检测机构官方邮箱等可信渠道核验报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2)加盖检测机构公章的报告真实性证明材料(投标现场核验原件)。
3、招标文件对检测报告的要求增加:若非公安部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无法查询,投标人须另行出具《检测报告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所提交检测报告关键信息未经篡改,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承诺:中标后,如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功能恢复,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署前或项目履约阶段,要求成交供应商补充提交平台查询截图复核。
4、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中评分项企业业绩原文“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正为“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须提供该合同项下的发票(发票总金额应至少达到合同金额的60%)及提供的所有发票在国税局网站查询真伪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inv-veri.chinatax.gov.cn”),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修改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号开评标室。
6、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招标文件内容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正文,特此说明。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业务咨询
招 标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三角路村澜桥公馆6号楼
联 系 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名/投标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联系人:戴琼霖、乔青、高翔、范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592175108@qq.com
3.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