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苏州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协同办公平台升级的中标公告
25 楼 邮政编码:215131 七、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6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苏州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数字苏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相融
江苏苏州
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12-26